冤不冤?重庆,男子在2014年3月,入职一家汽车部件公司,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1

韩胤案件 2026-02-22 20:12:42

冤不冤?重庆,男子在2014年3月,入职一家汽车部件公司,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1多年后离职,双方签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注明,男子放弃向公司主张任何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公司按照约定,给了他足额的经济补偿。谁知,补偿拿到手后,他转头就把公司投诉了,称公司没给他交养老保险。社保中心要求,公司给男子补交养老保险。公司不干,双方打起了官司,然而判决结果,让公司后悔不已。 2014年3月12日,李某某入职某汽车部件制造公司,当时就签订《劳动合同》。 他在公司兢兢业业,一干就是将近10年,2023年10月8日李某某要求离职。 双方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 同日,双方于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约定李某某,放弃向公司及关联公司,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权利。 公司按着双方的约定,向李某某支付了足额的经济补偿。 然而,李某某虽然拿到补偿金,但他并不满足。 他没有向公司另外提出额外要求,而是翻脸,将公司投诉到社保中心。 李某某称,公司从2014年4月到2023年6月,一直没给他交养老保险。 社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 喜2014年4月,到2020年12月这段时间,公司压根没给李某某办养老保险登记。 于是,社保中心给公司下了一份社会保险稽核决定书》。 要求公司给李某某补缴那几年的养老保险。 公司一听就不干了,这也太冤了。 当初李某某离职时,双方已经说好了,公司给他经济补偿,双方谁也不欠谁两清。 李某某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了。 不料,李某某心思活络,他早就琢磨好了,如果不签字,单位的经济补偿就拿不到。 但他又了解一些法律法规,知道单位如果不给职工交养老保险,自己是可以投诉到社保中心的。 然后社保中心就会要求公司,必须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那么,他就可以拿到两份经济收入。 李某某是这么想的,他也这么干了! 他离职后不久,就将自己曾在职的公司,投诉到社保中心,称公司故意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发现确实有这么回事。 于是,社保中心要求公司,给李某某缴纳他在职那段时间的养老保险。 公司不干了! 拿出当初签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指出李某某已签字确认放弃所有权利。 公司也把补偿给他了,他现在反过头来投诉,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公司认为,李某某这么做严重不讲诚信,社保中心不该支持他。 可社保中心不这么看,给员工交社保是法律规定的硬任务,不是你俩私下签个协议就能免掉的。 公司不服,又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区一查,觉得社保中心做得对,维持了原决定。 公司仍然不服,最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撤销社保中心的决定。 法庭上,公司说,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李某某是自愿的,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放弃所有权利。 公司也信了他,才把经济补偿付了。 现在他反悔,这不是把公司当猴耍吗? 法院应该尊重双方的约定,不能让他想怎样就怎样。 一审法院认为,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交社保,这是法定义务,不是你俩签个协议就能免掉的。 哪怕李某某在协议里说放弃,公司该交的还得交。 社保中心责令补缴,没毛病。 所以,一审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还是不服,接着上诉。 他们觉得,一审法院没考虑双方的真实意思。 当初李某某拿了钱,签了字,现在又跑来投诉,这不是耍赖吗? 法院应该管管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二审法院同样认为,给员工交社保,不是公司想不想的问题,而是法律强制的义务。 这个义务,不能因为双方私下签个协议就可以的。。 李某某投诉是他的权利,公司该补缴还得补缴。 至于协议里写的放弃权利,那是另一码事,跟社保没关系。 案子判下来,公司傻了眼。 他们原本以为,签了协议、付了钱,这事儿就翻篇了。 结果呢,李某某轻轻松松一个投诉,公司就得把好几年的社保全补上,还得搭上时间、精力打官司,最后啥也没捞着。 这事说白了,就是社保这碗饭,不是你想端就能端,想放就能放的。 法律把它定死了,公司和员工都不能碰。 哪怕员工当时拍着胸脯说不要,公司也别信。 因为一转身,人家就能反悔,而且法律还站他那边。 对李某某来说,他签协议的时候故意不吭声,拿完钱再投诉。 既拿了一笔补偿,又把社保补上了,两头都不亏。 《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1款: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它意味着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能通过双方私下约定来免除。 虽然李某某与公司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放弃了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权利。 所以社保中心要求公司补缴养老保险,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 那么,你觉得公司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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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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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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