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驻莫桑比克大使馆翻译唐健生做了一项疯狂举动,他杀光大使馆的所有人,瞬间房间内血流成河,然而多年后当真相浮出水面后,办案人员不禁傻眼了。 唐健生出生于江西一个干部家庭,早年接受系统教育,学习成绩保持中等偏上水平,偶尔因表现突出获得学校奖励。进入军队服役后,他负责多项任务,执行力强,多次因工作及时完成受到上级肯定。在部队期间,他专注学习外语技能,特别是葡萄牙语,处理事务注重准确性,避免出现偏差。退役后,他转入外交领域,凭借可靠的背景和专业能力,逐步适应岗位要求。1980年,他被派往中国驻莫桑比克大使馆担任翻译,主要协助武官处事务。到任后,他参与多项接待和翻译工作,每次任务结束后都按时上报,获得使馆内部认可。与同事互动中,他保持基本礼节,妻子随同驻外,两人住在指定宿舍区。日常文件处理中,他速度较快,表达方式直接。有次完成重要翻译后,他整理资料递交领导。使馆整体环境相对稳定,他有时加入会议讨论具体事项。对工作标准,他坚持较高要求。有次会议中,领导提到翻译细节,他调整后继续执行。他的能力在使馆得到注意,被考虑为后备力量。妻子在馆内协助部分辅助工作,两人维持日常相处。唐健生对个人评价敏感,别人意见容易引起他注意。接触者观察到,小型质疑能让他反复思考。一句模糊表述,能让他晚上休息不稳。到馆初期,他完成高规格任务,获口头肯定,但后续小批评让他出现不适迹象。表达中,他有时直率,情绪时有波动。表面看,他是可靠干部,实际对环境积累意见。 事件前一个月,唐健生陪同事居某到马普托医院处理突发健康问题。居某状况突然变化,唐健生打电话向使馆经参处秘书李某汇报。李某给出标准回应,唐健生继续在医院协调。当晚返回使馆后,他直接找李某询问回应方式,两人声音提高发生争执。李某解释,唐健生推开桌上物品,两人身体接触扭打。领导介入拉开,决定停止唐健生职务,要求他在会议上公开说明。会议室中,唐健生念出书面材料,同事在座。从此,他留在宿舍,避免外出。他收到通知,8月7日与妻子回国。这是常规调整,但他视为负面信号。他向莫桑比克总统府警卫营上尉借苏制59式手枪,检查弹药,还写下离婚声明和录音解释,选择妻子外出时行动。他到食堂进餐,然后剪断楼层通讯线。那天早上,唐健生从7楼到5楼,敲开王某门,借口借物品,开枪击中王某头部。王某倒下后,他锁门。下楼到餐厅用餐,返回5楼敲许某门,对许某夫妇开枪,两人遇害。他锁门,上7楼敲张某门,开枪击中张某。回4楼遇史某和医生王某,开枪击中王某。他继续,对李某开枪,李某遇害。在走廊遇厨师,开枪击中。总计9人遇害。他擦拭手枪,下地下室扯电话线,等待。手枪有消音装置,声音低沉,未立即引起注意,直到机要室血迹外渗,有人发现异常。 使馆工作人员看到机要室血迹,通知上级并报警。莫桑比克警方调动力量包围大楼,唐健生走出地下室,双手举起,警察上前铐住,押上车辆。案件上报国内,外交部安排专机押解回北京。1982年8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接手,审讯中唐健生交代起因涉及个人不满和情绪因素。调查组到马普托,收集手枪、弹壳、声明等物品,记录现场。清理后,使馆调整恢复运作。审判中,唐健生出庭,法官宣读指控。1982年12月13日,人民法院判决死刑,执行。此案列入外交记录,使馆人员清理时注意残留痕迹。莫桑比克警方检查各层,确认遇害位置。押解途中,唐健生由专人看管。预审多次记录供述,核实细节。调查组与当地协调,获取借枪证词。使馆剩余人员重新分配任务,继续外交工作。法庭审理时,公诉人陈述事实,维持秩序。执行后,卷宗封存,成为罕见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