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大年初四,一女子和家人在饭店吃饭,点水煮肉片时竟吃出纸片。女子瞬间炸锅,扯着嗓子非让店员尝纸片,店员提出退菜,她却不依不饶。饭店老板忍不住怼了几句,这下可把女子激怒,和老板母亲吵起来,同桌男子劝都劝不住。本来菜里有异物,女子有权要求赔偿,可她大吵大闹还辱骂他人,有理也变没理了,饭店老板以过年压人也不对。网友:遇到问题都该冷静,合理维权,不然可能从受害者变违法者。 2月20号大年初四,一家饭店里座无虚席,大家围坐在一起,吃得那叫一个开心,欢声笑语不断。 一女子带着家人来这聚餐,一家人围坐在桌旁,有说有笑的,点菜的时候,女子特意点了份水煮肉片,想着这菜味道重,大家肯定爱吃。 菜很快就端上来了,红彤彤的一大盆,看着就让人有食欲。女子夹了一筷子肉片放进嘴里,刚嚼了没两口,突然吐了出来,她赶紧在菜里翻找,没一会就从肉片底下翻出一张纸片。 说实话,这事搁谁身上都得气炸毛!这女子瞬间扯开嗓子就吼开了:这水煮肉片里咋有纸?你们这饭店怎么搞的,太不卫生了吧! 她这一嗓子,原本安静热闹的氛围一下子就被打破了,周围吃饭的客人都纷纷扭头往这边看,服务人员也都被吓了一跳,赶紧小跑着过来查看情况。 女子不依不饶,情绪特别激动,非要让店员过来尝尝这纸片是啥味。一个男店员赶紧过来,看了看纸片,小声说:这好像不太像菜里的东西。 女子一听这话,立马就火了,眼睛瞪得老大,扯着嗓子说:不是菜里的东西能出现在我碗里?你别废话,赶紧尝尝!那架势,就像要把店员吃了似的。 旁边的女店员一看这情况,怕影响其他客人吃饭,也怕事情越闹越大,赶紧过来打圆场,说:姐,实在不好意思,要不这菜我们给您退了,再重新给您上一份,您看行不? 可这女子根本不听,还是在那不依不饶地吵闹。 这时候,饭店老板听到动静也过来了。他本来想着大过年的,大家都图个吉利,别把事儿闹得太僵,就劝了女子几句。 可没想到,他这一劝,反而把女子给激怒了。老板没忍住,怼了女子一句:你咋唬啥呀,大过年的,能不能消停点儿!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女子彻底暴怒了,脸涨得通红,手指着老板就开始骂。老板的母亲在一旁看不下去了,也过来帮着儿子说话。 这女子就跟老板母亲吵了起来,那场面,简直乱成了一锅粥。同桌的男子在一旁劝这个、拉那个,可根本劝不住,女子根本听不进去任何话。 从法律角度来说,菜里有异物,这女子要求赔偿那是完全合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女子在饭店吃饭,菜里出现纸片,这明显就是饭店的服务有问题,她有权要求饭店退菜、赔偿损失。 但是呢,这女子大吵大闹还辱骂他人,这就有点过分了。她的这种行为虽然可能是因为生气,但已经超出了合理维权的范围。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这是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饭店老板以过年压人,说你咋唬啥呀,大过年的,这种说法也不对。 不管什么时候,饭店都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服务。遇到问题应该积极解决,而不是用这种态度去怼顾客,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激化。 网友说得挺在理,遇到问题大家都该冷静,合理维权。 本来这女子是有理的一方,可就因为她情绪失控,大吵大闹还辱骂他人,结果有理也变没理了。 要是她能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跟饭店老板沟通,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说不定这事很快就能解决了,也不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 大家说说,要是你们遇到这种菜里有异物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是像这女子一样大吵大闹,还是会冷静地和商家沟通解决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