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8岁翁瑞午糟蹋了一名女大学生。对方母亲大怒,发誓要将他告进大牢。不料到了法庭上,翁瑞午正准备认罪,女大学生却突然跳出来说:“怀孕是我的责任。” 这话一出口,法庭上所有人都愣住了。那个刚才还咬牙切齿要告倒翁瑞午的母亲,脸上的表情就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法官的笔停在半空中,书记员连记录都忘了。谁能想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大学生,会在这种场合,替一个五十八岁的老头揽下所有责任? 说起来这个翁瑞午,在老上海滩也算个人物。唱得一嗓子好京戏,画得一手好山水,还是个有点名气的古董商。早些年和陆小曼那些风流韵事,闹得满城风雨,连徐志摩都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可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到了1957年,翁瑞午早就不是当年那个风流才子,就是一个靠着点老本钱过日子的落魄文人。 那个女大学生姓张,二十岁,长得清清秀秀,学的是美术史。怎么就跟翁瑞午搅到一起去了呢?后来街坊邻居七嘴八舌,拼凑出个大概:小姑娘喜欢画画,经人介绍认识了翁瑞午,说是去学画。一来二去,就学出了事。 她妈发现女儿身子不对劲,逼问之下才知道是翁瑞午干的。当妈的差点没气死,自己辛辛苦苦供出来的大学生,就这么被一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给糟蹋了。二话不说,拉着女儿就去报案,发誓要把翁瑞午送进大牢。 可谁能想到,临到开庭,事情突然翻了个个儿。 张同学站在法庭上,声音不大但很稳,说她跟翁瑞午是两情相悦,肚子里这个孩子,是她自己愿意的。她还说,翁瑞午待她很好,教她画画,给她讲那些老上海的故事,带她去看那些快要拆掉的老房子。她说的那些细节,听起来不像编的。 法官问她知道不知道翁瑞午有家室,她说知道。问她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她低下头,半天才说了一句:感情的事,说不清楚。 她妈当场就晕了过去。醒来后指着女儿骂,骂她不知廉耻,骂她毁了全家人的脸面。可张同学就是不松口,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是我自己的责任,跟翁先生没关系。 这个案子最后不了了之。那个年代,这种事闹到法院,本来就不多见。女方主动站出来替男方说话,更是闻所未闻。有人说张同学被翁瑞午灌了迷魂汤,有人说她是怕事情闹大了自己也没脸见人。也有人说,这姑娘其实是真喜欢上那个老头了。 翁瑞午后来怎么样了呢?几年后就死了,穷死的。死的时候,据说张同学还去看过他。那时候她已经毕业了,分配到一个偏远的县城当老师,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有人说那孩子长得像翁瑞午,她就笑笑,不说话。 这事过去这么多年,回过头来看,其实挺让人唏嘘的。一个五十八岁的老头,一个二十岁的女学生,这事儿放哪儿说都不地道。可偏偏那个年代,人心还没现在这么复杂,做事还讲究个情分。张同学在法庭上那一嗓子,到底是傻,是痴,还是另有所图,恐怕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 如今这年头,感情都成了明码标价的买卖。像张同学那样的,反而成了稀罕物。只是不知道,她后来回想起自己二十岁那年,站在法庭上说“怀孕是我的责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会不会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太傻太天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