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娃楼下放烟花,火星窜入仓库致80万损失,获刑2年! 2026年春节前,浙江嘉兴的朱某燕本想带着儿子过个热闹年,却因一次看似平常的烟花燃放,酿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当天,她在居民楼下陪孩子燃放烟花,全然未觉危险已悄然逼近。烟花点燃后,火星意外窜入了邻近的服装厂仓库,瞬间引燃了里面的货物。朱某燕试图灭火,但火势迅猛,她只得立刻报警。然而,仓库的卷帘门紧锁,延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当消防人员最终扑灭大火时,仓库内的货物和房屋已化为一片焦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万元。 尽管朱某燕在事发后主动报警,被认定为自首,并且积极筹措资金,全额赔偿了所有损失,也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但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法院审理后认为,她在人员密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居民区违规燃放烟花,主观上存在明显过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最终,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两个月。 这一判决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她已经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并且有自首和赔偿情节,量刑过重;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失火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就是造成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的损失已远超标准,缓刑判决已是充分考虑了其悔罪表现。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这起案件像一记沉重的警钟,提醒着每一个人:一时的疏忽,不仅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更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在享受节日喜庆的同时,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切勿让欢乐变成灾难。
女子带娃楼下放烟花,火星窜入仓库致80万损失,获刑2年! 2026年春节前,浙
大梦张
2026-02-25 07: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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