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93岁大爷未婚未育,4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也跟他不亲,邻居却对他照顾有加,大爷一感动,决定把村里11间房都给邻居,邻居对他生养死葬。后来,房子拆迁,大爷分了380多万元和5套安置房。大爷又在律师见证下签了协议,自己百年后,存款和5套房都赠予邻居,协议刚签了6个月,大爷就去世,邻居想要继承遗产,大爷的亲戚却想吃绝户,蹦出来阻拦,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阮大爷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结婚成家,更没一儿半女。 而阮大爷有4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可他们却亲情疏离,没有手足情分,平时互不往来,甚至都不如左右邻居。 阮大爷年轻的时候倒也罢了,生活能自理,一日三餐也能吃个热乎的,可他年纪越来越大,感觉力不从心了。 阮大爷的邻居刘先生看在眼里,平时对阮大爷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在刘先生看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谁还没个老的时候,远亲不如近邻,能帮一把是一把,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平时,家里做饭就把阮大爷的饭菜做出来,或者给他送过去,或者让他来家里吃,多添副碗筷而已,他啥都不图,就是看见阮大爷孤苦伶仃一个人,他于心不忍。 但阮大爷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w自己和刘先生非亲非故,就是个邻居,人家对自己比亲人还亲,凭啥呢?人家不欠自己的。 久而久之,阮大爷有了个想法,他觉得刘先生这个人靠得住,他就提出把自己11间房,在自己百年后,归刘先生所有他负责给自己生养死葬。 刘先生盛情难却,也就同意了,2011年,在村委的见证下,他们签了遗赠扶养协议, 6年后也就是2017年,村里拆迁,阮大爷的11间房拆迁了,他分了380万和5套安置房。 阮大爷可能感觉到时日无多,于是,2023年3月,他和刘先生当着律师的面,又签了遗赠扶养协议,把房子和存款都赠予刘先生。 协议签完后的6个月,93岁的阮大爷寿终正寝,而刘先生已经照顾了他12年。 阮大爷去世后,刘先生开启继承程序,阮大爷的一些亲戚。平时不着面,该继承遗产了,他们跳了出来,阻止刘先生继承。 在他们看来,阮大爷有他们这些亲戚,轮不到刘先生继承,当初签协议时,他们没参与,协议就不算数,谁知道协议是真是假?是不是阮大爷被迫无奈签订的?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法院经走访调查证实,刘先生照顾阮大爷12年,他去世了,还对给他披麻戴孝,让他入土为安,而且,协议也真实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刘先生有权继承阮大爷的5套房产的所有财产。 有人说,以前都说血浓于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亲情少了,把钱看的很重啊!这样的亲戚很卑鄙,平时看不到人,争遗产一个个都出来了。 我离开那天会将我的财产给三类人。一是对我有恩情的人,二是曾经亏欠的人,三是送我最后一程的人。 完全应该,判得有理,对那些不辅养老人,只知要钱者,是一记响亮耳光。 阮大爷的亲戚平时对老人不管不问,等老人去世了反倒跳出来抢遗产,这种“吃绝户”的行为实在让人不齿。 血浓于水的亲情在他们眼里,还不如真金白银来得实在,完全没了做人的底线。 而邻居刘先生12年的付出,可不是几句虚情假意的话就能比的。 他照顾阮大爷,一开始也没想着回报,就是单纯出于善心。阮大爷后来主动签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对这份善意的回应。 毕竟,比起那些只认钱不认人的亲戚,刘先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法院的判决其实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它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 这不仅是在维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更是在告诉所有人,善意和付出不会被辜负,那些妄图不劳而获的人,终究会被法律戳破面具。 这也给全社会提了醒,亲情不能用金钱衡量,真心付出才会被铭记。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此案例中,阮大爷与刘先生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刘先生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法院据此判决其有权继承遗产,正是对该法条的践行,保护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