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发现自己总价值13万的名牌包包、手表在家中不翼而飞,就在女子准备报

运良说是非 2026-02-25 15:14:10

湖南长沙,女子发现自己总价值13万的名牌包包、手表在家中不翼而飞,就在女子准备报警时,15岁的女儿主动承认,说她为了换个新手机,把这些东西以9300元的价格卖给了回收平台,其中女子46200元购买的手表,竟只卖了2000元……女子听后血压飙升,认为平台就是欺负小孩子不懂,胡作非为! 前几天,丁女士突然发现,原本放在柜子里好好的卡地亚手表、迪奥包包、浪琴手表,全部不翼而飞。 要知道,这随便单拎出一个都是价值不菲的东西,这要都丢了,是可以直接刑事立案的。 就在她准备报警时,女儿拦住她,支支吾吾交代了。 原来,孩子为了换个新手机,竟然把这些贵重东西全给处理了。 丁女士赶紧要来了交易记录。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晕过去。 那块当年花46200元买的卡地亚手表,是丁女士的心头好,结果被女儿2000块钱就给当了! 那只29500元的迪奥包包,几乎全新,只卖了1500元! 还有那块12500元的浪琴表,更是惨,只换回850块钱。 总价值13万的东西,最后换了9300,丁女士当时那个火气直冲脑门,这哪是正规回收,简直是明抢呀! 女儿才15岁,还是个未成年人。这么大的孩子,拿着好几万的东西去卖,对方难道看不出来?难道不需要家长签字?难道不需要看身份证?这回收平台是看孩子小,把人当傻子宰呢! 带着满肚子的问号和怒气,丁女士联系了那家奢侈品回收平台。 平台的工作人员却说: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的。 这话听着挺负责,可现实是,东西已经收了,钱也付了。这不就是典型的“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吗? 丁女士质问:既然你们规定不收未成年人的东西,那为什么我女儿去卖东西的时候,你们没审核?没让她出示身份证?没给我这个监护人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面对丁女士的灵魂三连问,工作人员那边支支吾吾,最后也没给出个像样的解释。 这回收平台真的无辜吗?我看未必。做二手奢侈品回收的,肯定一眼就能看出东西的真假和价值。 一个15岁的小姑娘,卖如此贵重的名牌包名表,稍微有点职业敏感度的人,都会多问一句:这东西哪来的?你家大人知道吗? 但这家平台没问。为什么?因为利润太诱人了。 2000块收的卡地亚,转手可能就能卖3、4万。1500块收的迪奥,倒手就是一万多。 这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暴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不收未成年人”,就成了一纸空文。 只要能收到货,只要能压低价格,哪怕明知对方是孩子,他们也敢收。 这就是在赌,赌家长不知道,或者赌即使知道了也没法扯皮。 再说说现在的孩子,早熟得让人害怕,但对金钱的概念又模糊得让人担心。 在她眼里,可能这块表就是个看时间的工具,那个包就是个装书的袋子。 她只知道“我想要个新手机”,而“旧东西能换钱”。她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背后的价值,更不知道9300元和13万之间有着多大的鸿沟。 她甚至可能觉得自己挺聪明,把家里的“破烂”换成了真金白银。 当回收平台的人给她转那9300块钱的时候,她心里估计还美滋滋的,觉得占了大便宜。 殊不知,在那些成年人眼里,她就是一只待宰的肥羊。 这件事最核心的痛点,其实不是孩子不懂事,也不是家长没看管好,而是交易规则的漏洞。 现在的二手平台、回收店,对于未成年人的交易审核,基本是0。只要东西是真的,给钱就收。根本不去核实卖方的身份,也不去确认交易的合法性。 这就给了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的机会,也让像丁女士女儿这样不懂事的孩子,在无意识中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丁女士现在的诉求很简单:要么退货退款,要么赔偿差价。 但从法律上讲,这事儿还真有点麻烦。毕竟东西是孩子自愿卖的,虽然价格显失公平,但要证明平台“恶意欺诈”或者“未尽审核义务”,还需要不少证据。 所以说,别把孩子想得太傻,也别把孩子想得太精。贵重物品一定要锁好,别高估了孩子对金钱的掌控力。 15岁的孩子,拿着几万块的表去换几千块的手机,这种脑回路咱们成年人是理解不了的。 另外对于这些回收平台,监管部门真该好好查查了。打着“不收未成年人物品”的旗号,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吃相太难看。 《民法典》第145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平台虽辩称“不回收未成年人东西”,但未实际核实身份、未要求监护人到场或签字,未尽到合理的审慎审核义务,存在重大过失。 即便平台主张不知情,也不能对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非适配行为无效”的法律规定。 因此,家长有权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平台返还物品并退还已付款项,平台不能以“已完成交易”为由对抗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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