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山东枣庄,一男子连续一年多给直播间女主播打赏,金额高达657万元!足够在青岛买好几套海景房!妻子知道后,一怒之下把平台和女主播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这巨额打赏。可女主播却口口声称这钱是男子自愿掏的,自己并没有强迫。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出乎意料! 案件时间线清晰,孙某的打赏行为集中在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半。妻子汤某在2023年下半年核对家庭账目时发现异常,银行流水显示有多笔大额资金流向某直播平台的充值账户,单笔最高金额达到数十万元。 汤某随即调取了孙某的平台消费记录,记录显示孙某在周某的直播间累计充值并打赏657万余元,这些资金均来自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回款和家庭存款。汤某表示,在此期间她对打赏行为完全不知情,孙某从未就该笔大额支出与她进行过协商。 汤某将周某和直播平台一同诉至法院,诉讼请求明确,要求二被告共同返还其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328万余元。汤某在起诉状中提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孙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且周某在直播中以“相公”称呼孙某,该类互动方式存在不当之处。 周某在庭审中提交了完整的直播回放片段和平台后台的打赏记录,她辩称自己在直播中仅进行正常的才艺表演和粉丝互动,从未以任何方式强迫孙某打赏。周某的代理律师强调,孙某的打赏行为是自主选择的消费行为,平台已明确标注虚拟礼物的充值金额和兑换规则。 直播平台方面提交了孙某的用户注册协议和实名认证信息,平台认为自身已履行必要的审核义务,用户的充值和打赏行为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平台不应当承担返还责任。平台同时提供了周某的主播资质备案和合规经营证明,显示周某的直播内容未违反平台管理规定。 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展开激烈辩论。汤某的代理律师主张该行为属于赠与合同关系,且赠与行为因侵害配偶财产权而无效。周某的代理律师则主张,孙某的行为属于网络服务消费,平台与用户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 法院在审理中调取了孙某的家庭收入证明和日常消费流水,经核算,孙某的家庭年净收入在百万元级别,657万余元的打赏金额已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法院同时对周某与孙某的线下沟通记录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双方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直接证据。 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汤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载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周某存在诱导打赏或与孙某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孙某的打赏行为应认定为网络服务消费行为,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的消费行为承担责任。 判决书同时指出,汤某若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或在离婚时主张对孙某少分或不分财产。该判决依据的是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直播打赏在无违法情形下的消费属性。 判决结果公布后,该案引发了广泛的法律讨论。有法律人士指出,该案的判决结果与其他涉及不正当关系的打赏返还案存在明显差异,核心原因在于是否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 汤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正在收集新的证据,重点补充孙某打赏时的资金流向细节和平台的盈利分成模式。周某方面则表示,尊重法院的一审判决,将继续合规经营直播业务。 这起657万元的打赏纠纷案,让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边界成为焦点。在没有不正当关系的前提下,丈夫擅自进行的巨额打赏,妻子真的无法追回吗?你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否合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10xxx66
这样把家里的钱都打赏了在离婚,岂不美哉啊!
用户13xxx57
返还肯定站不住脚的,如果家庭所有固定和流动财产超过1500万,那么男的打赏750万以内,妻子根本要不回的。这妻子估计都没找律师
用户10xxx01
这兄弟真情种啊!!!别人打赏是为了做种马,他打赏是为了做牛马
用户18xxx11
也是个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