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到了却等40分钟才抬人,85岁老人离世,法院判急救中心赔17万。 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85岁的陈奶奶突发胸憋,女婿赶紧打了120。她家在老式居民楼5楼,没电梯,到医院开车只要4分钟,可谁也没想到,急救人员到了之后,整整耽误了40分钟才把老人抬下楼。 到了医院,老人已经没了自主呼吸。家属说,现场明明有医生、护士、女婿、保姆和司机,五个人合力就能把人抬下来,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可急救中心却说,抬人不是医护的义务,只是情分,家属这是道德绑架。 法院审理后,认定急救中心有三项核心过错:心律失常处置不当、对危重患者未及时搬运、心肺复苏措施不规范,最终判急救中心承担50%的责任,赔偿17万余元。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急救中心的首要职责就是救人,40分钟的等待太离谱;也有人心疼医护,说他们本来就没配担架员,强行抬人反而影响急救。 其实不止阳泉,全国很多地方都面临“抬不了”的困境。虽然规定要求救护车配备担架员,但资金缺口大,很多地方落实不了。这次判决,不仅是对一条生命的告慰,也给所有急救机构提了个醒:救死扶伤,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 你觉得,抬人到底是情分还是义务?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离世赔偿 天价急救 急救乱象 急救服务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