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一85岁老人发病,虽然离医院就4分钟的路,但家人怕耽误病情还是叫了120,不料,医护人员拒绝帮家属把老人抬下5楼。导致老人40分钟才上救护车,老人因耽误了抢救,不幸离世,而急救中心却说:我们没义务帮着抬人,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家属愤怒的起诉到法院,一审:急救中心承担50 %责任,赔偿家属17万,急救中心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清晨六点多,天还没完全亮,厨房里还飘着昨晚煲汤的余温。陈奶奶突然捂着胸口,从沙发上慢慢滑坐下来,脸色煞白,额头冷汗直冒。 “胸口闷……喘不上气……”她声音发颤。 女儿陈女士一下子慌了神。母亲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多年,平时按时吃药还算稳定,可这种急喘的情况从没这么严重过。 她颤抖着手拨通了120,一边报地址,一边几乎是哭着说:“老人心脏不好,五楼,没有电梯,你们快点!” 小区到医院开车不过四分钟,可她不敢自己送。她怕万一途中出事,错过黄金抢救时间。 十几分钟后,救护车到了楼下。 可谁也没想到,真正的噩梦才刚开始。 医护人员上楼查看后,简单测了血压,确认情况危急。但当陈女士焦急地说“快帮忙抬下去吧”,对方却迟疑了。 “我们没有抬人的义务。”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冷冷地说,“没有担架电梯,也没有专业搬运条件,风险太大。” 陈女士愣住了:“可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自己下楼?我们家就我一个人!” 对方回答得更直接:“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我们只负责院前急救。” 那一刻,陈女士只觉得耳朵嗡的一声。她跪在地上,拉着医生的袖子哀求:“求求你们,我妈心脏不好,她等不起啊!” 可医护人员坚持让家属自行想办法。陈女士只好冲出楼道,挨家挨户敲门求助。 邻居们陆续赶来,有人拿来木板,有人帮着扶。五层楼,窄窄的楼道,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往下挪。陈奶奶在担架上呼吸越来越急促,嘴唇发紫。 整整四十分钟,才把人抬到楼下。 上车后,医护人员开始实施抢救。但到医院时,陈奶奶已出现严重心律失常,最终抢救无效。 医院的走廊里,陈女士瘫坐在地,手里还攥着母亲那双冰凉的手。她脑子里反复回荡着那句话——“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她不甘心。 办完丧事后,陈女士带着录音、邻居证言和小区监控,找到急救中心讨说法。 接待室里,工作人员语气冷淡:“我们按流程出诊,现场评估风险,没有违规。” “那四十分钟呢?”陈女士声音发抖,“你们明知道她是冠心病急症,黄金抢救时间就是分秒必争!” 对方摊手:“抬人属于家属责任。我们没有额外搬运人员配置。” 陈女士拍着桌子站起来:“她是人命!不是流程里的一个编号!如果当时你们帮忙,哪怕早十分钟,也许她就能活下来!” 她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人低声议论,也有人摇头叹气。 急救中心却始终坚持一句话:“我们没有义务。” 那一刻,陈女士决定起诉。 法庭上,她几度哽咽。她讲述母亲那天清晨的样子,讲自己跪地求人的无助,讲四十分钟一分一秒的煎熬。邻居出庭作证,证实医护人员确实拒绝协助搬运。 一审判决出来时,法院认定急救中心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延误救治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元。 判决宣读那天,陈女士泪流满面。她知道,钱换不回母亲,但至少法律承认了那四十分钟的分量。 然而,急救中心不服,上诉。 二审期间,陈女士几乎夜夜失眠。她反复看庭审笔录,担心判决被推翻。她一遍遍问自己:“难道生命真的不如一条内部规定重要?” 在法庭上,她的声音不再像第一次那样颤抖,而是带着压抑后的愤怒与坚定: “如果急救的意义只是把人送到医院门口,而不管人能不能活着到达,那‘急救’两个字还有什么意义?” 旁听席上有人默默抹泪。 她不是要为难谁,她只是想要一个答案——当老人危在旦夕时,医护人员是否应该尽最大努力? 走出法院那天,天空阴沉沉的。陈女士抱着母亲的遗像,轻声说:“妈,我替你问清楚。” 她知道,这场官司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母亲。她希望以后再有类似的家庭,不必在楼道里一层层往下抬人,不必在无助中听到“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样的回答。


百无禁忌
我奶奶急救时,我可没时间录音。而且因为不规范的医疗行为造成伤害可是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