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云南宜良,一个90后女子,带着两个年幼儿子,跟朋友外加3个男子喝酒,一直喝

静心法谈 2026-03-02 11:00:43

揪心!云南宜良,一个90后女子,带着两个年幼儿子,跟朋友外加3个男子喝酒,一直喝到凌晨3点多,人都醉得不行了,居然还骑电动车驮着俩个儿子回家。结果路上出车祸,小儿子当场没了,女子被判1年缓刑1年。她不甘心,转头就把当晚一起喝酒的4个人告上法院,张口要30万赔偿,法院最后判决令人意外! 92年出生的骆某,性情外向,喜欢喝酒热闹,已经是两个儿子的妈妈,但只要有局随叫随到。 2024年12月15日下午,朋友陈某约她来家里吃饭,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一直不错。 骆某爽快答应,觉得关系好,把两个年幼的儿子也一起带上。 陈某做了一桌子菜,觉得俩女人喝没意思,又叫来三个男子,几个人喝到凌晨3点。 骆某醉得迷迷糊糊,还敢骑电动车驮着俩孩子回家,结果出事了,小儿子没了,她自己被判了刑。 最让人想不到的是,她不怪自己,转头就把一起喝酒的4个人告上法院,张口就要30万赔偿。 事实是这样的,本来只是两个女生小聚,陈某觉得人多更热闹,就喊了男性朋友宋某过来。 宋某正好和朋友武某在一起俩人都来了,骆某也没客气,直接把表姐夫沈某也叫来了。 就这样,两女三男,凑成一桌饭局,骆某的两个孩子,全程在旁边陪着。 吃饭期间,骆某、宋某、武某、沈某四个人开怀畅饮,越喝越高兴。 完全没人顾及旁边还有两个需要照顾的小孩子,更没人考虑一个妈妈喝多了该怎么带孩子回家。 直接吃到晚上11点多,几个人依旧意犹未尽,觉得没喝够、没玩爽,又一拍即合,去KTV继续唱歌喝酒。 她全程带着两个很小的儿子,孩子熬到下半夜,困得不行,她不管不顾,只顾自己喝酒玩乐。 一直狂欢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陈某和宋某实在熬不住,觉得时间太晚,先行离开回家。 本以为剩下的人会就此散场,没想到骆某、武某、沈某三个人依旧不肯走。 又继续在KTV喝酒玩乐,整整多玩了一个小时,直到凌晨3点左右才彻底结束散场。 骆某已经喝得醉醺醺、走路都晃了,居然骑上电动车,要带两个儿子回家。 沈某和武某劝她,喝酒别骑车,带着孩子不安全,骆某喝多了,根本听不进去,大家都喝醉了,也就随她去吧! 骆某心真大,把小儿子放在前面,大儿子坐后面,就这么摇摇晃晃上路了。 凌晨路上黑、人又醉,没骑多远,车子直接撞马路牙子上,小儿子送医院抢救,没救回来,人没了,骆某自己也摔得受伤住院。 后来法院判她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按理说,这事就是她自己不负责任、拿孩子命开玩笑,谁也怪不上。 可现实比电视剧还离谱,骆某和家人,转头就把当晚一起喝酒的4个人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加起来30多万。 消息一出来,很多人都看懵了:自己当妈不尽责,喝醉酒带娃,孩子没了,不怪自己糊涂,反倒怪一起喝酒的人? 那么,酒友到底要不要赔? 《民法典》第1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骆某是成年人、两个孩子的妈妈,明知醉酒骑电动车带孩子危险,执意这么做。 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过错最大,所以法院认定她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一起喝酒的4个人,明知道骆某喝多了、还带着两个小孩,只是简单劝了几句。 没有坚决拦住,也没有安全送她和孩子回家,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照顾的义务,属于有轻微过错。 有过错就要担责,但过错小就只赔少量钱,所以法院驳回30万,只判4人一共赔5万。 既没有让酒友背大锅,也没有说一起喝酒完全没责任。 整件事最让人难受的,从来不是赔多少钱,而是一个当妈的,太没有底线了。 那么小的孩子,本来应该被好好护着,结果跟着妈妈熬夜、喝酒、吹风,最后因为妈妈醉酒骑车,白白丢了命。 最该保护孩子的人,反而把孩子推向危险,出了人命,第一时间不是反省,而是想着找人赔钱、找人背锅,真的太让人心寒。 以后跟人喝酒,别劝酒、别灌酒;有人喝多了、要骑车开车、带孩子的,一定要拦住。 喝醉的人,一定要安全送到家、交到家人手里,别随便让人自己走。 你觉得一起喝酒的人,该不该赔这5万元?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0 阅读:0
静心法谈

静心法谈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