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名男子去餐厅吃饭的时候想上厕所,结果厕所里面没有卫生纸,他便出来告知服务员,想让她们添加卫生纸,结果服务员说厕所本来就没有配备,需要顾客花一元钱购买。
(素材来源于:乡村观察)
当男子得知在餐厅吃饭,都还要自己花一元钱购买纸巾时,就非常激动,他大声呵斥对方,你们到底是什么餐厅?
当男子在和对方理论的时候,服务员却很镇定地站在吧台内,用手托着下巴,丝毫没有改变的意思,依然说厕所里面没有配备卫生纸,需要你花钱购买。
男子觉得很不合理,于是高声地吼道,大家快来看啊,我在这里吃饭花个几百块钱,结果上个厕所都还要花一元钱买卫生纸,大家来评评理,看看他们的做法对不对?
有人说,这店家怎么想的,别人消费了几百块钱,甚至上千元,难道连一块钱的纸巾都不愿意让利出来吗?
还有人说,这也没有什么,一元钱给你一包是正常价,又不是给你几张纸,再说大男人的,多花一元钱有什么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男子进餐厅吃饭,一个出钱,一个提供菜品,双方已经达成了服务协议。
而这份服务协议,是否包含去上厕所的服务呢?
其实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多方面地去看待这个问题,男子如果看到厕所没有纸,别人又需要花一元钱购买时,那你直接在大厅里拿着纸去上厕所也可以的,何必去纠结呢?
而餐厅如果怕把厕所里的纸添加好后,别人会趁机拿走,造成自己无谓的损失。
那么男子在需要卫生纸的时候,你也可以委婉地直接给他几张,把这件事就办妥了,何必一定要说顾客上厕所,需要另外花一元钱购买呢?
那么从服务的角度来看,厕所在餐厅内,按道理说,餐厅方也应该满足顾客的基本需求。
依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经营者来说,应该尽量保证顾客的安全,那么顾客在餐厅来吃饭的,也应该尽量保证顾客的合理需求才对。
上厕所必然要用卫生纸,顾客要求厕所放置卫生纸,这就是合理的要求,应该满足才是。
另外,其中还存在一个明码标价的问题。
大家吃饭最后都是给的小票,清单上面会明确分门别类,哪样是多少钱?写得清清楚楚,那么卫生纸是否在餐厅的价目表当中?
如果餐厅没有设置在价目表中,就要别人花钱一元钱购买,这就不合理了。
因为餐厅不能收取任何价目表以外的任何费用。
有人说,那餐厅另外售卖一元钱的卫生纸可以吗?
这就要看餐厅的经营范围,一般餐厅里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日用品,所以单独卖卫生纸也不合法。
所以,如果餐厅的价目表上没有卫生纸这一栏,还要收取别人一元的卫生纸就不合理了,如果男子举报到市监局,他们将会受到处罚。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餐厅超出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餐厅的经营范围如果不包含卫生纸,那么他们另外售卖卫生纸的情况,将会予以警告,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如果长期这样,不改正的将会处以罚款。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觉得餐厅格局太小,一元的卫生纸都要收;而另一种则说,别人以市场价,并没有收高价,卖一元钱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