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江西一位六旬老农余新贵与银行之间的存款纠纷,引发广泛关注。余新贵在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存折上显示的6万元存款被柜员告知仅为6000元,原因是柜员四年前操作失误多打了一个0,并已在系统内更正。余新贵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银行无权随意更改其存款金额,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存折金额兑付存款及利息。
在法庭上,余新贵坚称自己当时存入的是6万元,并提供了转租农田的合同和6万元的收据作为证据。他强调,存折是真实的,是银行储蓄合同的凭证,银行应按照存折上的金额兑付。而银行方面则辩称,存款单上显示余新贵存入的金额只有6000元,且有他的亲笔签字,这是双方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银行认为,事后发现柜员操作失误并进行更正,符合银行管理规范,因此应按照6000元进行兑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新贵手持的存折是双方储蓄关系成立的证据,且他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存入的确实是6万元。而银行仅凭存款单无法有力证明余新贵只存了6000元,且无法提供视频或音频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同时,法院指出,即使柜员操作失误多打了一个0,银行在更正系统时也应通知存款人,银行的说法与常理不符。因此,法院判决银行按照存折上的6万元存款金额兑付本金及利息,这一判决结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