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虚假挂名法人股东的该如何维权解除登记?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9-26 23:47:27
背景:因企业虚假登记,导致“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情况时有发生,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被挂名人”身负巨额债务或者因承担公司风险被法院采取限高、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从而给个人造成较大损失。 律师解答:个人“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往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冒名的,一种是基于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导致的,这两种情况的维权措施也不相同。 一、当个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的,各地市场监督机构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等规定: 1)因被冒用身份或者被虚假签署提出撤销登记申请的,被冒用身份或者被虚假签署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身份(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外,为了更好的证明虚假登记事实,建议申请人可以一并提交以下证据:身份证件遗失证明、身份证件补办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对虚假登记事实的生效书面认定等。 3)对于被冒名登记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或者高管资格确认之诉寻求救济,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不具备股东或者高管资格。 二、当事人并非被冒用身份,而是因企业未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备案),导致当事人虽已离职或者解除聘用却仍被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的,该如何寻求救济? 解答: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涤除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身份。人民法院判决涤除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要求,公示涤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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