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合法的可以用来解除劳动合同吗?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9-23 12:27:43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容合法、经过民主程序、公示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规章制度可以适用来解除违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
2)但是,若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即便经过了民主程序、公示告知给劳动者的也不得用来作为解除依据。比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迟到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3小时视为旷工一天的,明显扩大了劳动者的违纪结果,加重了劳动者的违纪责任。故应认定此规定不合法、不合理,不能用于单位合法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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