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当前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为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95元/月.
2)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申领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3)找到工作了应暂停失业金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当在入职新单位当月办理失业金暂停手续。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办理失业登记退出,退出手续办理成功后失业金申领就会暂停,新单位即可办理招工手续。
4)失业期间的医保费用缴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笔记灵感 法律知识课堂 失业 失业待遇

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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