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位老板花96万买了8000箱月饼送客户,没想到月饼竟然过期9年了,月饼生产厂家却说:“没过期,是印刷错误。”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江苏的黄先生是建材生意的,2023年中秋节前,他想给客户送点月饼,趁着节日维系一下客户关系。 对比了好几家,他相中了一家食品厂生产的高档月饼,一口气订购了8000箱,总价96万元。 收到货后,黄先生马上安排员工将月饼寄往全国各地的客户,还给公司员工也发了一些作为节日福利。 谁知好心办了坏事,没过几天就收到了客户的电话。 一位老客户打来电话:“黄总,你这月饼是从哪买的?生产日期写的2014年9月7日,这都9年了,你是存了9年再送人吗?” 黄先生一听就懵了:“不可能啊,我前几天刚订购的,这肯定是今年刚生产的!”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电话接踵而至,有客户说月饼吃起来味道怪怪的,口感也不好,还有人说,拆开包装就闻到一股霉味。 为了确认情况,他赶紧拿出库房里留存的几箱月饼仔细查看。果不其然,包装上赫然印着2014年的生产日期。 黄先生心里咯噔一下“我这是送礼,不是送祸,这下可怎么和客户交代”。 他赶紧联系了所有客户,解释了情况,但还是有客户怀疑他故意欺骗。 黄先生找到食品厂,要求解释并退货,食品厂老板却说:“这是机器故障导致的日期打印错误,月饼都是今年新生产的,我们公司2016年才成立,怎么可能生产2014年的月饼。” 黄先生一听就火了:“你糊弄谁呢?机器能把日期印错整整9年?要真是新生产的,为什么那么多客户反映味道不对?” 食品厂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不过愿意补发新的月饼,但拒绝退款。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黄先生意识到这96万元怕是打水漂了,这些月饼不仅给他丢了人,更严重损害了公司的信誉。 于是黄先生把食品厂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赔偿。 02 法律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标签标识真实准确。 该法明确指出,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产品质量法的角度分析,月饼的口感异常、甜度不足等问题,表明产品质量存在严重缺陷。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并可以依法获得赔偿。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和求偿权。经营者必须如实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本案中,食品厂以“机器故障”为由狡辩,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在欺骗消费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食品厂不仅在食品日期上弄虚作假,而且产品质量也严重不合格,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食品厂退还全部货款96万元,并赔偿黄先生19.2万元损失(占货款20%)。 03 案件教训 网友们表示:过期9年的月饼,那不得硬的跟石头一样,还能咬动?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