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酒桌上打赌,出10000元让对方喝一囗马桶水,成交三个月后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对方起诉,法院判了。 2023年6月,张某与朋友相约到胡某家中喝酒,几杯酒下肚,胡某就对张某开起了玩笑,“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的水,就给你10000元的奖励”。 胡某为了刺激张某,量张某做不到,将10000元钱以转账的方式转于在场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保管,胡某本想开玩笑,烘托下气氛。 没想到张某不甘示弱,这个时候更多的是想给对方将一军,看你还敢如此大口气不?二话不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喝了下去,第三人看见张某已履行了赌约,随后将10000元钱转给了张某。 胡某此时尴尬了,估计酒都清醒了一半,肉都是疼,虽然内心一百个不愿意,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刚刚说过话,还叫得那么欢,也不好意反悔,硬着头皮吃完了这餐饭。 事情过后,胡某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一口马桶水就得了10000元,如果是自己也敢喝,本意是开玩笑,谁知张某不失趣,明摆着是想赚自己的10000元钱,这让自己难堪,这口闷亏吃不了。 三个月后,心有不甘的胡某向张某提出要求返还10000元,张某则认为是你自己提出的,我也履行了赌约,愿赌服输,拒绝退还。于是,胡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诉至天津二中院。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与张某虽然都是有完全民事能力,双方约定也是二人真实意愿体现,但二人酒后打赌行为,纯属聚餐中的一种娱乐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胡某与张某的打赌的契约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判定张某返还5000元。 有的人喜欢玩这种低级趣味的游戏,看似是开玩笑,烘托气氛,实则是羞辱别人,衬托自己的优越性,本身心态就不正。 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平等交往,文明交流,开玩笑要适度,不能令人反感或不适。 大家认为这种钱该退吗?到底是谁更过分?
天津男子酒桌上打赌,出10000元让对方喝一囗马桶水,成交三个月后反悔,以不当得
雪中独钓翁
2025-03-07 17: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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