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次性购买180斤现灌香肠,并要求老板用真空包装给自己打包好。不料两天后男子

小黑聊社会 2025-03-08 18:57:10

男子一次性购买180斤现灌香肠,并要求老板用真空包装给自己打包好。不料两天后男子再次来到店里,称真空包装的香肠没有贴生产许可证号,属于“三无”产品,要求2万元赔偿。老板觉得离谱,果断拒绝。男子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后,竟直接起诉至法院。 胡梅(化名)的香肠店在岁月的沉淀中生意日益红火,从一家小小的门店拓展出许多分店,还依据季节变换经营着灌肠和油焖大虾。她热情待客,真诚服务,用心经营着这份来之不易的事业。然而,一位顾客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平静。 男子初次上门,胡梅热情接待,男子购买了一份6斤礼盒装的灌肠并要求真空包装。第二天,男子再次光顾,一口气购买了30盒共180斤。 本以为迎来了大生意,胡梅满心欢喜,却不知这是男子精心设计的陷阱。两天后,男子再次来到店里,以真空包装的香肠没有贴生产许可证号为由,认定其为 “三无产品”,要求一赔三,面对男子狮子大开口的索赔,胡梅感到无比委屈和愤怒。 她认为自己制作的手工香肠,免费进行真空包装,提供优质服务,哪来的所谓 “三无” 之说。 索赔遭拒后,男子向工商部门投诉。好在工商部门经调查认定,香肠现场制售未在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之列,且胡梅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尽到了合法经营的义务,驳回了男子的申诉。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可6个月后,胡梅又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在庭审中,男子振振有词,指出香肠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商标也未注册,应认定为 “三无” 产品,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而胡梅据理力争,强调自己销售的是现场制售食品,是简易包装且未收取包装费,香肠称量计价,生产日期顾客现场可知,并且门店具备销售资质,香肠检测也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最终,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手工制作的香肠作为冬季节令性食品,属于现制现售,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定,驳回了男子的诉请。即便男子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这场长达一年多的扯皮闹剧,不仅耗费了胡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让她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彰显了合法经营的力量。胡梅坚守合法经营的底线,办理了相关证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才得以在这场纠纷中最终胜诉。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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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1xxx24

用户11xxx24

3
2025-03-08 20:06

无聊的维“权”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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