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醉驾应该严查,当然。
但严查和入刑是两码事,不入刑也可以严查,就好像判刑十年已经算很重的刑罚,但跟死刑、无期徒刑比,又算轻的了。
行政处罚也可以严。比如加大罚金力度,本来醉驾罚款2000,现在改成2万,2万不够,改成5万。还可以让醉驾人员参加社区的义务劳动,10个小时不够就100个小时。
入刑这件事很严肃,如果没发生交通事故,以“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单方面宣布其为罪犯,那不成了秦桧的“莫须有”?
法律成了儿戏。
醉驾应该坚决打击,但不能一刀切,直接算罪犯。否则副作用绝对比好处更大。
有人说醉驾应该严查,当然。
但严查和入刑是两码事,不入刑也可以严查,就好像判刑十年已经算很重的刑罚,但跟死刑、无期徒刑比,又算轻的了。
行政处罚也可以严。比如加大罚金力度,本来醉驾罚款2000,现在改成2万,2万不够,改成5万。还可以让醉驾人员参加社区的义务劳动,10个小时不够就100个小时。
入刑这件事很严肃,如果没发生交通事故,以“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单方面宣布其为罪犯,那不成了秦桧的“莫须有”?
法律成了儿戏。
醉驾应该坚决打击,但不能一刀切,直接算罪犯。否则副作用绝对比好处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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