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把10个月大的女儿交给母亲,现在女儿11岁了,女子找了一个小她10岁的

南部大肥羊 2025-03-13 19:36:19

重庆,女子把10个月大的女儿交给母亲,现在女儿11岁了,女子找了一个小她10岁的男朋友,她要把女儿带在身边,这可吓了她母亲一大跳,她马上想起邻居家一个女子,带着十几岁的女儿去跟继父生活,结果继父让这个女孩怀孕了,她害怕这种悲剧发生在她外孙女身上,她提着刀来阻拦女儿将她外孙女带走。

根据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的报道,2月下旬,邢女士说,她和前夫已经离婚10年了,当时女儿不到10个月大,她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根本无法生活,所以她就把不到10个月大的女儿交给父母照顾。

这十年来,她的女儿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她上班的工资才3000多元,为了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她有钱的时候就给父母转一些钱,没钱的时候就不转,父母也不问她要。

可如今女儿已经11岁了,马上就到叛逆期了,可是她的父母已经六七十岁了,她担心父母再照顾下去,肯定管不住她的女儿,于是她就想把女儿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女儿。

可当她回家和父母提起这件事,父母却大发雷霆,说她没有资格,没有权利把她女儿带走,这一句话惹怒了邢女士。

以前她确实对女儿有所缺失,正是因为这样,她才要把女儿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她,免得女儿长大之后说她这个当母亲的,没有管过她,没有养过她。

她跟父母算了一笔账,说自己有资格把女儿带走,因为她一直以来都给父母转账,母亲翻开那转账记录,只有那稀稀拉拉的那几笔,她气得不想和女儿说话。

并且她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担忧,母亲告诉女儿,邻居家的那个十几岁的女孩就是一个例子,离异的母亲重新找了个丈夫做女孩的继父,她把十几岁的女孩带走,跟继父一起生活,结果那个女孩就怀孕了,要是她的外孙女,也遇到这样的继父,那该怎么办。

邢女士一看母亲质疑她找的男朋友,非常生气,说自己和邻居不一样,邻居找的那个男的,一看就是人品不行,但她找的这个男朋友比她小10岁,人品是可以的,不会发生邻居女孩的那种情况。 母亲又跟她说了,如果她一天24小时能够跟在女儿身边,那么她可以让女儿带走孩子,可是邢女士根本做不到,因为她要上班。

既然女儿做不到,母亲就竭尽全力阻止女儿把外孙女带走。

邢女士的脾气也来了,说女儿都学会偷外婆的钱了,她不带走是不行的,她坚持要把女儿带走。

邢女士的母亲眼看女儿铁了心,要将孩子带走,她气得拿起一把刀,就追着邢女士,一边追一边骂,就是不让女儿把孩子带走。

邢女士一边逃跑,依然一边说道,她要把女儿带走,她的父亲看不过去了,冲了过来就打了邢女士一顿,大声说道,既然他养了外孙女,那么他就会对外孙女负责,他坚决也不让女儿把外孙女带走。

看到父母如此阻止她把孩子带走,邢女士找来了调解员。

调解员看着邢女士和父母大吵了一顿之后,也明白了他们之间的矛盾根源。 邢女士的父母担心女儿找了个小十岁的男朋友,如果把女儿带孩子过去跟继父一起生活那么在邢女士无法照顾到孩子的时间,他们害怕孩子会遇到危险。

而邢女士又要上班,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照顾女儿,调解员也劝邢女士把女儿交给父母继续看管,然后每个月给1000元的生活费。

后来邢女士也想通了,跟父母道了个歉,父亲紧紧地抱抱着女儿说道:“我们只希望你过得好,听到了没,女儿,你要听话!”

听到父亲这句话,邢女士热泪盈眶,她终于明白父母的一片苦心,她决定继续把女儿交给父母照顾了。

其实邢女士的父母真的很爱邢女士,所以才帮邢女士照顾她的女儿。

在养孩子这方面,邢女士的父母并没有抚养的义务,只有刑女士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除此之外,邢女士的前夫同样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她的前夫并没有管过他女儿,这是不对的,她有权要求前夫给孩子抚养费。

其次邢女士和父母大吵一架,要把女儿接走的做法没有考虑父母的感受,这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邢女士父母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他们也是为外孙女着想,邢女士找了个小10岁的男朋友,她还是把女儿交给父母照顾比较好。

那么你认为邢女士应当把孩子带走自己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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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相信

相信

4
2025-03-13 20:38

多好,当媳妇,当妈,当外婆,还能当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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