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知府陈兆棠被革命军活捉, 革命军向他索要十万大洋换自己一命,谁知,陈兆棠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大声呼喊道:“休想从我身上拿走一分钱用来谋逆,死就死!”革命军大怒连开了13枪,就这样陈兆棠的生命划上了句号,尸体旁挂着醒目的横幅“处决陈兆棠以谢天下”。这是为何? 可这事儿,咱得琢磨琢磨,背后藏着多少弯弯绕绕啊。说起来陈兆棠啊,那可是出身在个文人堆里,家里兄弟俩,都是翰林院编修,按说这该是清清白白做官的好料子。刚开始当官那会儿,他也确实没让人失望:判案子、整治安、修书院,老百姓都夸他,说是咱们的父母官呢。 可谁能想到,剿匪这事儿,竟让他尝到了权力和杀人的甜头,慢慢地,他就变了个样儿,成了个爱杀人的魔头。在广东清乡那三年,他手里的人命,快三千条了,也不管是真匪假匪,只要名单上有名儿,一律咔嚓。到了潮州知府任上,更离谱,每天得杀三百人,还得上报名单,老百姓一听这名字,吓得腿都软了,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屠伯”。 到临死前,陈兆棠说了这么句话:“不死在皇上手里,不死在国家手里,死在因果报应上。”说不定啊,到了那会儿,他才觉得自己造的孽太重了。可惜咯,晚了!历史这东西,可不会因为你临死前悔悟两句,就放过那些害老百姓的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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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5: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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