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开坦克300去旅游,回到家发现车顶凹陷,顶漆磨损,他心疼坏了,赶紧查看车辆上监控,原来他不在时,4名大学生轮番踩在车顶拍照,男子很生气返回事发地报警。男子车定损9505元,考虑他们是学生同意和解。而大学生们却说:拍个照而已,也没别的意思!你不能说多少是多少,我们也不是任由别人欺负的大学生。他们提出由警方介入重新鉴定。男子怒了,不识好歹!到底谁欺负谁?我可以一分不要,一定要让你们留案底!
(案例来源:长城新媒体)
杜某是某平台一位博主,他花30多万买了辆黄色越野300,经常开着爱车出去兜风,拍视频,他生活得自由洒脱,浪漫富有诗情画意!
3月22日是周末,他不想辜负这大好时光,便开着车去赏花采风,做视频。
一处风景如画地段,他把车停在路边,就离开去拍他欣赏的画面。
然而就在他离开这会,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4名男大学生,也是来风景区游玩的,他们朝气蓬勃、神采飞扬,一边赏美景一边谈笑着。
突然,他们发现路边这辆黄色越野300,在瓦蓝的天空及美景下特夺人眼球。
他们象发现了新大陆,嬉笑着围了上去,这么帅气的车与蓝天远山太配了,必须留几张美照。
于是,4人也不顾这是别人的车,轮番爬上车顶,踩踏在车顶上,站着坐着,各种姿势地摆PS拍照。
4个20多岁的小伙子,上上下下折腾好半天,然后都拍到自己满意的照片,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而杜某采风回来并未发现异常,开着车就继续游玩,直到他回到家后才发现车顶有踩踏磨损、凹陷痕迹。
他心疼坏了,这是谁干的?自己爱车如命,不可能伤到它!于是,他赶紧查看车辆监控。
这一查看,他惊愕了,监控拍下了4名大学生上车顶拍照的全过程。
他气坏了,开车返回事发地报了警。
随后他来到4S店,对车辆进行定损8025加800喷漆再加500工时,总共9505元。
警方很快查到4名大学生并让他们电话联系,希望能和解解决。
杜某考虑大学生的前程,忍气压气劝自己,还是和解处理吧。
然而,杜某与大学生电话联系上后,却无法控制情绪了。
杜某问他们为什么踩踏自己的爱车,大学生却不以为然地说:只是站在车顶拍几张照片,那边天空真的很蓝,拍照真的出镜,也不是为了耍酷。
大学生还说,他们只是轻轻的踩了下,又没蹦跳,没别的意思。
杜某告诉他们,自己车上有监控,你们4人轮番上阵,肆无忌怠地折腾,把车踩凹陷、磨损了,定损修理等费用9505元,看和解怎么赔偿。
大学生一听一万来块,他们认为就踩了几下,有啥了不起的?用得着这多钱?
他们直接回答杜某:你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啊,我们也不是任别人欺负的大学生!
他们提出由警方介入重新对车进行定损。
杜某一听火了,谁欺负谁啊?你们把好好的车搞成那样,即便维修恢复原样,车也大打折扣了。
怕给你们留案底,影响你们前程,才答应与你们和解,可你们一声道歉都没有,还说欺负你们,真是不知好歹!
杜某火气越来越大:我们现在是谈和解,如上升到警方介入鉴定,那就是走司法程序了。
大学生回应说,他们也懂法,那就有法律程序吧!
杜某被激怒:拿捏我?你们这态度的话,那好,我可以一分钱都不用你们赔,那我一定要送你们进去!
杜某也是考虑大学生们前程似锦,再加上警方也相劝,尽量大事化小,案底会影响他们一辈子!可这些学生不仅讨价还价还污蔑欺负人,他咽不下这口气。
大学生说也不是不想和解,可你说的这个价格太高,警方介入定损肯定没这些钱,你非要这么多,那我们就找律师,就走法律程。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
1、4名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名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他们的行为对别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法律责任。
2、他们踩踏杜某的车,造成车顶凹陷、顶漆磨损,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名大学生在未经过车主同意,擅自爬上车顶踩踏车辆进行拍照,造成车顶凹陷、顶漆磨损,他们的行为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
损失金额超出5000元,就会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进行拘役并处罚金,而车主定损维修金额9505元,如走法律程序,就会按金额较大,严重情节量刑。
3、留案底会对个人未来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案底,即犯罪记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且无法消除,具体影响包括就业、出国、社会信用、职业资格、社会声誉以及子女未来等方面。
大学生应理性处理此事件,莫因小事留下终生遗憾!
(人物为化名) 您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