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中居住困难保障怎么认定?
陈博扬房产纠纷
2025-04-08 15:15:15
房屋征收中,“居住困难保障补贴”(俗称“托底”)是上海房屋征收的热点问题。陈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如何认定居住困难户及申请保障补贴。
一、申请要点
• 以户为单位申请:居住困难户认定只能以房屋权证为单位申请,不能个人单独申请。
• 谁有权申请:房屋被征收时,公房承租人或私房产权人有权申请。
• 申请方式: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征收事务所或房管部门提交申请,并保留证据,避免仅口头申请。
二、认定的规则
1️⃣审核时间节点和内容
• 时间节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 审核内容:审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在本市有无其他住房或是否居住困难。
2️⃣他处住房核查范围
• 核查对象:包括本人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的其他住房。
• 具体情形:包括拥有公有住房使用权、私有房屋所有权、出售已购公房、获得住房货币补贴、享受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等。
• 注意:他处住房核查范围与公房征收补偿利益分割中的“他处住房”不同,前者范围更广且追溯年限为5年。
3️⃣居住困难标准
• 人均住房面积:人均他处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人员,才符合居住困难户标准。
• 注意:人均低于22平米是征收安置时的补贴标准,而非居困人口的准入条件。
4️⃣折算是否属于居住困难户
• 折算公式: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 补贴公式: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 利益分配:托底虽能增加补偿总额,但并不一定惠及所有人,法院对居困人口利益分配意见分歧较大,需谨慎评估。
[钱袋R]居住困难保障补贴是房屋征收中的重要权益,申请和认定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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