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4名未成年凌晨打车跨越一百多公里,砸坏二手手机店的门,偷走店里89部苹

花开富贵有余 2025-04-15 16:20:37

辽宁锦州,4名未成年凌晨打车跨越一百多公里,砸坏二手手机店的门,偷走店里89部苹果手机。店主报警后,民警称4人未满16周岁很可能不能立案,可店主还有40部手机未追回,损失近18万。 据齐鲁壹点4月14日报道,这件事发生在锦州市,四名犯罪嫌疑人却是从沈阳过去的。 杨先生(文中所有人名均系化名)开了一家二手手机店,已经开了很多年,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发展,杨先生与时俱进,将自己的店和网络连接起来,做了一个账号用于宣传,分享平时收购及出售二手手机的视频。 经过几年的努力,杨先生已经有一万多粉丝了,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4月7日凌晨,3男1女突然撬开了杨先生的店门,随后搬来一块大石头将柜台玻璃砸碎,拿出一个包疯狂将手机往里装。几人相互配合,短短几分钟就将杨先生的店洗劫一空。 杨先生发现被盗后天都塌了,这家店投入了他全部的心血,是他一家老小吃饭的饭碗,如果出了事,他一家只能喝西北风了。 杨先生立即报了警,经过统计,杨先生一共丢了89部苹果手机,价值362000元。 民警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没多久就找到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杨先生本以为终于可以追回损失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三男一女四个人,竟然都是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原来,这四人刷到到了杨先生发的视频,得知他店里存放着很多手机,就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几人根据杨先生的定位查到了他店的具体位置,事发当天的凌晨,四人打了个车,跨越100多公里,从沈阳的苏家屯打了个车直奔杨先生的店。 四人被找到后,民警追回了49部手机,可剩下40部一直未能追回。 民警告诉杨先生,这四人都是未成年人,很可能不予刑事立案。 杨先生非常崩溃,剩余40部手机价值仍有近18万元,立不了案他的损失可怎么办呢? 那么,未成年人盗窃能否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又能否立案? 根据我《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四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六周岁,他们实施的是盗窃行为,而非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严重犯罪。因此,从刑事责任年龄的角度来看,确实无法直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但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能立案。 刑事立案不是仅仅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来简单判断的,立案的条件包括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 虽然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但他们实施了盗窃行为,造成了店主巨大的财产损失,这一犯罪事实是明确存在的。 立案的目的不仅在于追究刑事责任,还在于查明案件事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以确定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未成年人的参与程度等。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即使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对这四名未成年人采取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但不执行)等。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案件越来越多,这种不正之风应当引起重视,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和矫正,避免犯罪低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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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侠影

清风侠影

1
2025-04-16 07:53

监护人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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