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闹!”贵州毕节,一男子发布与2名女子的3人婚礼邀请函,并附上3个人的婚纱照,引发热议。当地回应:其中1名女子是新郎前妻,另1名则是现任,3个人只是“闹着玩!”经民警劝导已经取消婚礼,新郎仅与现任完婚!
新郎原计划举办婚礼的酒店也紧急发布声明,称此前不知道是3人婚礼,决定取消此次婚礼预订。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说就算是闹着玩也是胡闹!
也有网友表示,这明显是重婚!必须严惩!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1男娶2女后果严重!
《民法典》第1041条明确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1男娶2女不仅有违公序良俗,还明显违法、甚至还可能构成犯罪!
或许有人或说,只要不和2名女性,同时登记结婚,私下里悄咪咪的干,就没事。
其实不然,重婚罪中的结婚既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如果涉事男子同时与前任和现任办理了婚礼,而后只要与前任、现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便只与其中1人登记结婚,或者与前任和现任都不登记结婚,也会构成重婚罪!
除了重婚罪,涉事1男娶2女,如果还同时与2名所谓的“妻子”一起过夫妻生活,还有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3人以上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闹着玩”也要有尺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网上发布如此毁三观的内容,挑战了公序良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即便是假的,也不是一句闹着玩能够了事!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酒店在取消涉事男子婚礼预订的同时,还可以要求涉事男子赔偿自身相应的损失。
老刘
牛逼哇,佩服
用户15xxx69
当地民政局是不是应该向法院起诉他们重婚?或者公安机关应该可以可以抓捕后移交检察院起诉聚众淫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