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智驾”安全召集近60家车企开会,不能夸大宣传,事故48小时内必须上报
4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最新消息: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并健全事件事故报告制度。
其中,围绕有关产品准入和软件在线升级备案要求,听取汽车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及建议。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介绍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重点关注事项。
并着重强调,汽车生产企业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按照2月的《通知》,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
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发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导致功能退出等事件或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的,根据有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其中规定,事故是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碰撞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气囊展开、不可逆乘员约束装置或者弱势道路使用者辅助安全系统展开、人员受伤、人员死亡等情形。
企业在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提交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