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还手,性质就变了!”一名女性警官在普法时说到。女警官普法时强调的"不还手

子焓 2025-04-20 14:34:05

“一旦还手,性质就变了!”一名女性警官在普法时说到。女警官普法时强调的 "不还手策略",本质上是基于取证便利的实务建议。当监控覆盖率不足、证人证言模糊时,"零还手" 确实能简化责任认定。但这种建议的争议在于,它可能消解公民面对侵害时的本能反抗,尤其是在校园霸凌、家庭暴力等持续性伤害场景中,过度克制反而可能加剧伤害。 2014 年深秋的南京某高校宿舍,20 岁的刘某正趴在床上背英语单词。 走廊里突然传来踢翻垃圾桶的巨响,夹杂着醉酒者的笑骂。 "睡你麻痹起来嗨!" 王某一脚踹在刘某床架上,啤酒瓶碰撞声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据同寝同学回忆,刘某缩在床头反复解释 "明天有高数考试",换来的却是李某挥来的一记耳光。 眼镜摔在地上的瞬间,他看见王某从裤兜掏出钥匙串,金属挂件在日光灯下泛着冷光 —— 那是接下来半小时里,殴打他的主要凶器。 被拖拽至走廊的过程中,刘某摸到了储物柜上的水果刀。 这把母亲从老家寄来的小菜刀,原本是用来切苹果的。 当王某的皮鞋碾在他手背上时,刘某下意识挥出手臂,温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时,争吵声突然静止。 直到救护车呼啸而来,刘某还保持着蜷缩在地的姿势,手中紧攥着染血的刀柄。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里,"宿舍内冲突尚未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 这句话,成为刘某定罪的关键。 主审法官在庭审中解释:"法律鼓励克制,是为防止矛盾升级,但绝不是要求公民放弃自卫权。" 这番话道出了立法者的两难:既要保护受害者,又要避免防卫权滥用。 这场导致两死一伤的悲剧,让 "被打是否还手" 的讨论持续发酵。 于海明面对持刀追杀者,夺刀反杀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成为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转折点。 而刘某案中,法院认为其在 "非紧急危险状态下" 使用致命武器,超过必要限度。 这种判决差异暴露出司法实践中 "防卫时机" 与 "手段相当" 的认定难题。 有数据显示,2015-2023 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中,23% 涉及 "被打还手" 情形,其中仅 7% 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许多受害者面临类似困境: 河南的张某被围殴时抓起砖块反击,致对方轻伤,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浙江的王女士遭家暴时咬伤丈夫,反被要求赔偿医疗费。 这些案例凸显出公众对 "正当防卫" 的认知鸿沟与法律适用的复杂现实。 当我们讨论 "被打是否还手" 时,实质是在叩问法律与人性的边界。 刘某案后,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 "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重伤或死亡时,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的五种情形,昆山案更推动了 "事后防卫" 向 "事前预防" 的司法进步。 这些变化表明,法律正在努力追赶现实的复杂 —— 它既不鼓励以暴制暴,也绝不让守法者在拳头面前束手无策。 真正的法治文明,始于让每个公民都能在保护自己时,既不践踏法律红线,也不丧失人性尊严。 创作来源: 平安比如,《被人打了能还手吗?比如警花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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