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般小心、万般谨慎,没承想我还是被举报了。
昨天下午学生返校的时候,我检查学生携带的违禁物品。检查过程中,我发现有一名学生不但带了手机,还带了香烟。
这个学生的手段很是高明,常人很难察觉。他花几十块钱买了一本中学生英汉词典,在里面挖了一个和手机一样大小的深坑,然后把手机放进去,要是不认真检查根本就发现不了。他把一盒未拆封的香烟,用透明胶布粘在自己的大腿上,不用心观察的话也极难发现。当时我把他的手机和香烟都交给了学校领导,学校会在周五下午5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时候交给家长。
没想到今天上午,学校接到了举报我的电话,说我对学生进行非法搜身,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还非法没收学生的财物,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实际上我并没有对学生搜身。之所以发现他大腿上粘有香烟,是因为他夏天穿的裤子比较薄,露出了香烟盒的形状。他那本中学生英汉词典是我让他自己打开的,这才发现了他的手机。当时把这些财物都交给学校统一保管处理了,我又没有据为己有,怎么能说我侵犯他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呢?真是太可笑了。
不管怎样,身正不怕影子斜。被举报了又能怎样?我相信上级领导会明察秋毫,还我一个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