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洗车店夫妻在店里捡到一个装有40万现金的手提包,被这巨款吓得赶紧报警。民警很快联系上失主,失主找回钱后,拿出2000元酬谢夫妻。夫妻俩却坚决婉拒,称这是举手之劳,还说家里儿子在部队,自己是“光荣之家”,不能给孩子丢人。网友们纷纷点赞:夸夫妻格局大,失主也庆幸自己遇到好人。 据报道,在一家洗车店里,老张和妻子像往常一样忙碌着。这天,一位顾客匆匆洗完车就离开了,等老张收拾东西时,发现一个黑色的手提包落在了角落里。 他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百元大钞,一摞一摞的,老张数了数,足足有40万!这把老张和妻子吓得够呛,两人面面相觑,心里都清楚这可不是小数目。 “这可咋整,失主肯定急坏了。”老张着急地说。妻子也点头:“赶紧报警吧,咱可不能昧下这钱。” 于是,老张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通过调查,很快就联系上了失主。 失主赶来后,看到失而复得的40万现金,他握着老张的手,一个劲地道谢,还从包里拿出2000元现金,非要塞给老张夫妻作为酬谢。 老张和妻子连忙摆手拒绝,老张憨厚地笑着说:“这真没啥,就是举手之劳,咱不能要这钱。咱家儿子在部队当兵,我们是‘光荣之家’,可不能给孩子丢人。” 这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点赞,都说老张夫妻格局大,是活雷锋。失主也感慨自己运气好,遇到了这么好的人。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洗车店夫妻捡到装有40万现金的手提包,这笔钱并非他们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从表面上看似乎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然而,夫妻在发现巨款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没有将钱据为己有的意图,他们的行为表明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这笔钱的目的。 所以,他们不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反而是在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避免失主遭受损失。 为了鼓励公民积极践行拾金不昧的行为,一些地方会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而且,失主要给予一定的酬谢,也是人之常情。 不过,夫妻婉拒了失主的酬谢。 失主在找回钱后,拿出2000元现金作为酬谢给洗车店夫妻,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失主有赠与的意愿,但夫妻拒绝了这份赠与,所以赠与合同并未成立。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主有权决定是否给予酬谢以及酬谢的金额,而夫妻也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浙江,一洗车店夫妻在店里捡到一个装有40万现金的手提包,被这巨款吓得赶紧报警。民
花开富贵有余
2025-06-17 1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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