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车子没熄火、车灯也没关,男子也一直没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在车里猝死,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心] 6月14日,一男子家属为何在多次上诉被驳回之后痛苦地在法院哭诉?2024年6月8日,张大像往常一样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到公司上班,可以从监控上看到,当天他5时57分就已经抵达了公司停车场,张大的车并没有熄火也没有关闭车灯。 据了解,公司每天都会在上班之前,大约6点20分左右对到岗员工进行点名,6点30分左右则会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安排当天的具体工作,但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发现张大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晚上大家都走的差不多了,才有同事在地下停车场看到了张大亮着车灯并未熄火的轿车。这名同事走近之后才发现张大就坐在车里,但对他的呼喊没有任何反应。同事这才发现不对,急忙叫了救护车,但此时张大已经身亡了。 张大的家属在得知张大已经去世的消息时完全不愿意相信,为什么早上出门时还好好的人,晚上就已经不在了?他们认为张大的死亡与公司脱不了干系,要求公司给予赔偿,但被公司无情拒绝。 张大的家属别无他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事情的走向却在他们意料之外。家属认为,张大已经到达了公司停车场,那这就可以算作工伤。但法院却给出了相反的结论,虽然张大是在公司停车场去世,并未到达工作岗位,因此并不符合工伤的条件,所以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 家属不理解,张大明明已经到达了公司,为什么不算工伤,但法院二审最后还是维持了原判。家属看到维持原判的二审,悲痛欲绝,将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 网友们看到这毫无人情味的判决,瞬间炸开了锅。有的网友表示,都已经到公司了,就因为没下车就不算抵达工作岗位。记住这个教训了,开车上班到公司,一旦感觉身体不适,第一时间是打开车门下车,无论是滚、爬也要下车,这样发生不幸就算工伤了? 也有一些网友发现了盲点:就是说这个公司早上开会前是先点名,点名难道就没发现张大没来吗?如果那个时候就发现张大并未请假,也并未到岗,及时与家属联系,那张大应该就不会在停车场里待了一天才发现已经出事了。 点名、签到本就是企业为了确保员工安全抵达,并未在路上出现任何状况,或许就是企业的侥幸心理才造成了这件事情中张大的悲剧。不要让这逐渐变成了一种形式,这样才能在真的出现事故时第一时间解决,减少悲剧的发生。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
戴梦维好好
2025-06-18 14: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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