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胡女士给孙女换尿不湿时摸出一根针,吓得赶紧拍照发视频提醒宝妈。平台退款补偿后视频火了,厂家报警称胡女士诽谤,胡女士也报警。警方让走民事诉讼,两边杠上了,厂家坚称生产没问题,胡女士坚持针来自尿不湿,后续还得看调查。
(来源:新民晚报)
胡女士正像往常一样照顾着可爱的孙女。孙女那粉嘟嘟的小脸,软乎乎的小手,让胡女士满心都是疼爱。
这天,到了给孙女换尿不湿的时候,胡女士熟练地解开尿不湿,可手刚伸进去,就感觉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尖尖的东西。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把手拿出来,定睛一看,居然是一根针!
胡女士当时吓得魂飞魄散,冷汗“唰”地一下就冒出来了。她脑海里瞬间闪过各种可怕的念头,要是这针扎到孙女那娇嫩的小屁股,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她越想越后怕,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缓过神后,胡女士赶紧掏出手机,拍下了尿不湿和那根针的照片,还录了一段视频。
她想着,一定要提醒其他宝妈们注意,可别让这样的危险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于是,她把照片和视频发到了网上。
这事儿很快就引起了平台的注意,平台倒是挺负责,马上给胡女士退了款,还给了补偿。
可谁能想到,这视频在网上越来越火,厂家不干了。厂家觉得胡女士这是在污蔑他们的产品,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声誉,于是果断报了警,说胡女士诽谤。
胡女士一听,这哪能咽下这口气啊!她觉得自己明明是为了大家好,怎么就成了诽谤呢?
于是,她也报了警。警方了解情况后,觉得这事比较复杂,建议他们走民事诉讼。
这下可好,两边彻底杠上了。厂家信誓旦旦地坚称自己的生产流程绝对没问题,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把关,不可能出现针这种东西。他们还怀疑是胡女士自己不小心把针弄进去的,想借此讹诈他们。
胡女士呢,那也是一口咬定针就是来自尿不湿。她说自己照顾孙女一直都很细心,不可能把针弄到尿不湿里。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这事就这么僵持着,也不知道后续调查会是什么结果。
对于厂家而言,如果其生产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尿不湿中出现针这种危险物品,可能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经调查,针确实来自尿不湿,且是厂家生产环节出现疏漏导致,厂家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犯罪。
对于胡女士来说,如果她故意编造事实,声称针来自尿不湿,以此诋毁厂家声誉,可能涉嫌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过,目前来看胡女士是基于自身经历发布信息,若其并非故意捏造事实,而是确实认为针来自尿不湿,则不构成诽谤罪。
但若在后续调查中证明她存在故意捏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目前警方建议走民事诉讼,双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若最终确定责任方,责任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要依法依规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