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借车给醉酒女子,女子飙车致3死。
2024年9月22日傍晚,孙先生,一位出租车司机,与朋友黄女士在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共进晚餐。席间,两人饮酒过量,直到晚上十点半才结束。黄女士提出驾车回家,孙先生并未阻止,直接将车钥匙交给了她。
黄女士驾车驶上省道,高速行驶。一场悲剧就此上演。她以每小时174公里的速度,撞上了一辆载有三人的电动摩托车——一对年轻情侣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孩子。猛烈的撞击导致三人当场身亡,而这三名死者中,小孩是男死者哥哥的孩子。事后调查显示,黄女士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警方迅速将其逮捕。
黄女士家属试图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然而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坚决拒绝任何和解,强烈要求严惩黄女士。得知事故的孙先生懊悔不已,自责不已,甚至主动赔偿了三万元。令他始料未及的是,他也被警方控制。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喊冤:“我又没开车,关我什么事?”
孙先生明知黄女士酒后驾车仍将车借出,这一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目前他尚未被正式拘留,但巨额的赔偿责任,他将无法逃避。 这起事故,警示着我们酒驾的严重后果以及对他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