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去死!”女员工怒怼吸烟领导被开除,法院判了

一目年华 2025-06-21 13:04:45

2025年6月19日,玉林晚报报道了一起因员工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而被公司开除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徐小娇,一位在北京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女员工。2018年9月27日,徐小娇因不满领导在办公室吸烟,于是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么?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这一言论引发了轩然大波。

该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辱骂、诽谤、威胁、恐吓等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属于丙类过失,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10月8日,公司以徐小娇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

徐小娇不服,申请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9881.61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驳回了徐小娇的诉求。徐小娇随后提起上诉,主张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办公室吸烟行为的制止,并非针对个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小娇的言论已超出“用语不文明”的范畴,属于明显的辱骂行为,符合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丙类过失。法院指出,即使徐小娇的初衷是为了制止吸烟行为,也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而不是通过辱骂他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职场言论自由与公司规章制度之间平衡的讨论。一方面,吸烟行为确实会对他人健康造成危害,员工有权提出合理建议或制止;另一方面,职场中应保持基本的文明用语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徐小娇的行为虽然源于对健康的关注,但方式不当,最终导致了这一结果。

此案件提醒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言行的边界,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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