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优质女生因其已经四十多岁还单身频繁遭到家里人的催婚,无奈之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同龄男生。两人见面后聊的比较来,饮了点酒后,在酒店共同度过美好的一夜。谁知半月后女子突然腹痛难忍,经诊断后为左侧输卵管卵巢脓肿,甚至可能影响生育。她觉得是相亲男子酒后欺负自己,便报了警,可调查后发现男子并未存在犯罪事实。可女子不服气,便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以及身体伤害等费用共计20万余元。(来源: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鸡西某工厂流水线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李红燕,是亲友眼中"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在她看来,自己是一名优质女生,看不上一般的男人罢了。去年春天,经表姐介绍,她认识了同龄的单身汉王金吉。两人初次见面就在烧烤摊聊到凌晨,从童年往事到工作压力,连烤串凉了都浑然不觉。
"当时觉得他特别懂我,"李红燕回忆道,"他说我这样的女人需要被珍惜。"酒酣耳热之际,王金吉提议"换个安静地方继续聊",她迷迷糊糊跟着去了宾馆。此后半个月,男方又约她深夜见面,这次却因突发腹痛被送医,确诊为输卵管卵巢脓肿。
病床上,李红燕攥着诊断书浑身发抖——医生明确告知,病情再延误可能致不孕。而王金吉仅在送医时留下2000元现金,后续转账2900元后便再未露面。"连个果篮都没有,他把我当什么了?"她愤而报警指控"醉酒强奸",却因监控显示其意识清醒、主动刷房卡而未被立案。
警方调查显示,两人微信聊天记录多为日常问候,无胁迫证据。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事实。这个结果让李红燕彻底崩溃:"明明是他害我生病,凭什么逍遥法外?"
不服气的李红燕选择将王金吉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身体伤害等费用20万元。开庭当日,她特意穿上当日穿过的墨绿色新连衣裙,却在看到西装笔挺的王金吉时瞬间落泪。
"这些医疗单据都是证据!"她将厚厚一叠检查报告摔在原告席上。王金吉则当庭鞠躬致歉:"王姐,带你去宾馆是我不对,但真不知道会生病。"他声称4900元已是半月工资,绝非推责。
旁听席议论纷纷。有邻居透露,王金吉在工地做瓦工,月收入不过六千;也有亲友嘀咕:"四十多岁的人,这点事闹上法庭?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李红燕认为王金吉“趁其醉酒发生关系”导致其身体受到损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她并未提供任何直接证据。监控录像显示李红燕主动进入房间,聊天记录中也没有反抗表述,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
至于李红燕认为的王金吉的行为致其身体受到损害,可李红燕罹患输卵管卵巢脓肿属客观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需以“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为前提。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指出,此类炎症性疾病成因复杂,可能与个人卫生习惯、既往病史、免疫力等多重因素相关,现有医学证据无法建立唯一因果联系。
即便假设双方存在亲密接触,也需考察王金吉是否存在过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成年人自愿发生亲密关系受法律保护,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
李红燕虽自称醉酒,但未达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强奸罪构成标准,且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刑事程序上已排除犯罪嫌疑。
在民事赔偿层面,李红燕主张的20万元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医疗费需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关联,而本案中疾病成因不明,故该诉求缺乏事实依据。
事后王金吉主动支付4900元的行为,在法律方面并未所谓的“心虚”,而是属于“自愿补偿”,而非法定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李红燕的诉求证据不足,驳回其所有请求。李红燕不服判决,选择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在法律面前,以事实为依据是原则。
正所谓,酒精暖不热人生,冲动填不满孤独,不管什么年龄,出门在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所有的冲动只是一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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