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逛街时路过一装修商铺,岂料,不小心被钉子扎伤了脚,为此,女子花了

清风徐来心情 2025-06-28 23:02:18

浙江杭州,一女子逛街时路过一装修商铺,岂料,不小心被钉子扎伤了脚,为此,女子花了100多块医药费,还在家休养了10多天。事后,女子找到装修公司讨要说法,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对方怒怼:要医药费可以,要误工费没门儿,这不就是讹人吗?你在家玩了10多天?难倒是扎到天灵盖了吗? 6月1号晚上,丁女士想着去金地汇芳街二楼的商场逛逛,她穿着舒适的洞洞鞋,优哉游哉地在商场走廊溜达,还时不时瞅瞅周边店铺的商品,满心都是惬意,丝毫没料到一场意外正悄然降临。 突然,丁女士的右脚传来一阵钻心剧痛,疼得她差点站立不稳。 她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这一看,吓得她瞪大了眼睛,只见一根尖锐的钉子直直穿透洞洞鞋鞋底,深深扎进了脚底!鲜红的血液顺着钉子边缘,一滴一滴地落在地面,触目惊心。 丁女士疼得倒吸一口冷气,冷汗瞬间布满额头,心里又惊又怕,完全没想到在这看似安全的商场里,会遭遇这样的飞来横祸。 惊慌失措的丁女士赶忙向周围人求助,声音里都带着几分颤抖。 工作人员听到呼救声,匆匆赶来,还贴心地叫来了保洁阿姨清扫地面。 这一扫,让众人惊掉了下巴,原本看似干净的地面,一颗颗钉子被扫了出来。 丁女士看着满地钉子,脑海中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些钉子大概率是旁边还在装修的商铺遗留下来的。 受伤后的丁女士顾不上追究责任,一刻也不敢耽搁,忍着疼痛连夜赶到医院挂了急诊。 挂号、问诊、配消炎药、打破伤风针,一系列流程走下来,虽说医药费只花了100多块,但身体和精神上遭受的痛苦,却让她难以忍受。 医生叮嘱她:脚部受伤比手部更容易发炎感染,接下来十多天一定要小心护理,千万不能沾水! 这可把丁女士愁坏了,天气如此炎热,不能洗澡的日子,简直像在受刑,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煎熬。 事后,丁女士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白白遭罪,必须得找相关责任方讨个说法。 她先找到了商场管理方,管理方倒也配合,很快就给了她装修公司的联系方式。 丁女士联系上装修公司负责人,表明自己的诉求,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可没想到,对方的回应像一盆冷水,直接浇灭了她的希望。装修公司只愿承担医药费,对于误工费等其他费用,一口回绝,态度十分坚决。 无奈之下,丁女士只好求助媒体,希望媒体为自己讨回公道。 记者在了解详细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上装修公司负责人,然而,对方的态度出乎意料。 一听到索赔的事儿,对方立马开启甩锅模式,语气敷衍地说:们和商铺都交接完了,钱也结清了,实在没办法啊。而且这边好几个地方都在施工,谁知道是不是我们的钉子?我们还铺了地垫,门上也贴了施工区域的告示呢!” 甚至还反咬一口,质疑道:那么多人走来走去,怎么就她被扎到了?明知道是施工场地,还往那边走! 丁女士一听这些话,当场就怒不可遏,气愤地反驳道:施工场地不设置围挡,光贴个告示有什么用?难不成让我们都长双透视眼,提前避开这些危险? 装修公司的人一脸不屑,嘲讽道:看病的钱我们可以出,可她说在家休息十多天?我们工地干活的,被钉子扎了,顶多一两天就接着干活了,她这休息时间也太长了吧!难不成钉子扎到天灵盖了吗?想要误工费?先把工资流水拿出来看看! 最后更是直接撂下狠话:一分钱误工费都别想,她这就是讹钱!有本事就去起诉!” 好在,商场管理方没有对这件事坐视不管。相关负责人站出来表态:我们会全力协助沟通,装修公司是第一责任人,要是他们不愿意赔,我们这边有工作责任险。 而且,我们还收了装修押金,要是实在谈不拢,我们兜底! 听到这番话,丁女士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至少知道还有人愿意为她主持公道。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看法不一。 有人觉得丁女士是无理取闹、自找麻烦,认为这种事情只能自认倒霉,毕竟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钉子就是那家商铺的,所以装修工人不该赔钱。 但也有人指出,丁女士找商铺索赔可能不太恰当,因为难以证明钉子的来源,她应该找商业街的管理方,毕竟是在管理方管辖的区域内受的伤 。 《民法典》第1189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疏忽,未清理好钉子等危险因素,且没有设置有效的围挡等防护措施,即便张贴了施工告示,也不能完全免除其安全保障责任。 而装修公司作为直接施工方,若其施工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同样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至于误工费,只要丁女士能提供因受伤导致误工的合理证明,如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工资流水等,她就有权主张这部分赔偿。 信源—《1818黄金眼》-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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