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考古队长侵吞文物被判十二年徒刑

槿沐 2025-07-08 15:18:38

1988年,咸阳市内机器轰鸣,新机场的开发工作如火如荼。然而,一座隋唐古墓的意外发现,让这片土地瞬间成为考古焦点。施工队撤出,考古队迅速封锁现场,一场紧张的文物发掘工作就此展开。

老罗,一个普通的民工,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为人忠厚老实。就在清理墓室时,他意外挖出了两只金手镯。虽然表面覆满泥土,但他深知这东西价值连城。四下无人,老罗起了歹念,将金镯子悄悄塞进鞋底。回到家,他越想越不安,良心的谴责让他决定将金镯子交给考古队队长。

队长贠安志接过金镯子,笑着表扬老罗:“你做得对,文物是国家的,私藏不仅是犯罪,还会让文物失去价值。”老罗被夸得不好意思,转身离开。可就在他转身的瞬间,贠安志的眼神瞬间变得贪婪。他将金镯子藏好,开始在古墓中“巡逻”,确认无人知晓后,心安理得地将镯子据为己有。作为队长,文物清查名单都要经过他手,但他却故意将金镯子遗漏,以为能瞒天过海。

贠安志是六十年代初的历史系毕业生,毕业后进入考古部门,分了房子,家庭事业双丰收,但他却不满足。不知从何时起,他与一个二十多岁的女青年小芳有了私情。小芳未婚夫知情,三人竟想通过不道德手段捞点好处。小芳多次逼贠安志兑现承诺,给他戴“文物”当饰品。一次争执中,小芳未婚夫赶来,两人将贠安志“制服”,逼他交出四五万人民币、五百美金和五件文物,其中包括那对金镯子。

小芳将金镯子戴在手上,警告贠安志“别再纠缠,我要结婚了”。贠安志愤怒又无奈,回家后将事情告诉妻子,两人报警。没想到,警方调查后发现,他被敲诈的文物正是当年出土的金镯子。专家鉴定,这对金镯子价值高达2亿!

最终,遗失六年的文物回归国家,而贠安志因私藏文物被判刑12年。这个案件也促使相关部门完善法律,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老罗的良心发现,却引出了队长的贪婪,一场闹剧背后,是法律与道德的严肃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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