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黎条约》到《开罗宣言》:巴丹群岛是板上钉钉的中国领土,菲律宾在做梦。 提到南海周边的岛屿争议,大家多半会想到南沙、西沙,但很少有人留意到菲律宾最北端那串不起眼的岛链——巴丹群岛。 可要是翻开百年前的国际条约和二战后的法理文件,就会发现这片被多数人遗忘的海域,藏着一段颠覆认知的领土归属真相。 要说清楚这事儿,得先看看菲律宾自己的“户口本”。1898年美西战争结束后,美国和西班牙签了《巴黎条约》,白纸黑字划定菲律宾的领土北界是北纬20度,线北边的地盘明确不属于菲律宾。 巧的是,巴丹群岛的主岛巴坦岛,纬度清清楚楚超了北纬20度,按这条约,相当于菲律宾的“户口本”上从来就没登记过这片岛。 后来美国1900年又和西班牙补签《华盛顿条约》,1930年跟英国划界,三次文件都把北纬20度以北的巴丹群岛排除在菲律宾版图外,等于给这事盖了三个公章,板上钉钉。 菲律宾这些年在南海闹得挺凶,总拿“历史权益”说事儿,可轮到巴丹群岛,却选择性失明。 就像邻居拿着你家三十年前的水电费单主张产权,转头却把自己家房产证上没写的地方硬说成是自己的,这道理讲不通。 更有意思的是,菲律宾1935年制定宪法时,明确写着领土范围“依照1898年《巴黎条约》”,等于自己承认了巴丹群岛不在其领土内。 直到1968年修宪,才偷偷把巴丹群岛加进去,这种单方面改“户口本”的操作,在国际法上根本站不住脚。 再往深了说,二战后的国际规矩也给这事定了调。《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核心不光是归还中国被抢的领土,更确立了“侵略所得必须归还”的大原则。 巴丹群岛最早是西班牙殖民者强占的,本身就没有合法主权,后来被美国接手,又在1946年“赠予”菲律宾,这就好比小偷把偷来的东西送给别人,即便过了几十年,原主人照样能要回来。 国际法院1962年处理柬埔寨和泰国的柏威夏寺争端时就明确说过:“条约边界优先于实际控制,单方面改变无效。”这道理放到巴丹群岛上,一模一样。 从历史上看,巴丹群岛跟中国的联系也早得很。明朝郑和下西洋的航海图里,就标过“北沙”,位置正好对应巴丹群岛一带。 福建、广东的渔民世代在这一带打鱼,岛上至今能找到明清时期的瓷片、渔网桩,老辈人还会说几句闽南话的航海术语。 反观菲律宾,直到1900年之后才开始往岛上移民,比中国渔民晚了几百年,这就像有人在你家老宅基地上盖了间棚子,就说整个院子是他的,没这道理。 菲律宾总拿“实际控制”当借口,可实际控制不代表合法。就像你出差时邻居占了你家空房,住再久也不能说房子成他的了。 国际上这种例子多的是,比如卡塔尔和巴林的哈瓦尔群岛争端,国际法院1994年就判巴林胜诉,尽管卡塔尔实际控制了几十年,原因就是1939年的条约明确归巴林。 巴丹群岛的情况更简单,条约白纸黑字写着不属于菲律宾,连实际控制的时间都不到百年,凭什么说归它? 咱们常说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靠的是历史管辖和国际条约,巴丹群岛的事儿其实是一个道理。 菲律宾既然要求按“国际法”解决南海问题,就该先按同样的规矩把巴丹群岛的事儿说清楚。这不是斤斤计较,而是维护国际规则的严肃性。 如果允许单方面改条约、改宪法来抢地盘,那小国的权益早就被大国分光了,哪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现在巴丹群岛上的居民过着靠渔业和旅游为生的日子,岛上的风光跟福建沿海有些相似,连台风季的风向都差不多。 但法理归法理,事实归事实,这片岛的归属争议,本质上是对“条约必须遵守”这一国际法基石的考验。 就像数学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条约划的边界线不会因为谁嗓门大、占得久就改变,这才是国际社会该有的规矩。 说到底,巴丹群岛被“遗忘”,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被菲律宾单方面的操作和国际社会的忽视掩盖了真相。 把这事说清楚,不是为了争一块岛,而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国际规则不能双标,条约边界不能随便改,这才是维护世界秩序的根本。
为什么菲律宾现在这么紧张?因为二战后关于菲律宾领土的约定,只有吕宋岛、棉兰老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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