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楼市新盘合同维权闹得厉害。
各种霸王条款层出不穷,其中包含海淀和昌平的一些热门网红盘,在此不点名,欢迎评论区uu往出站[doge]
[星R]综合多个项目,我整理了9条争议较大的合同条款,咨询了地产和法律行业专业人士,跟大家聊聊合理性[烟花R]
-
[一R]“收房面积执行“多退少补”策略。”
大家可能会好奇,收房面积多退少补不是常规操作吗?为什么要拿出来说?
那是因为近期市场上某些项目钻了面积差的漏洞。
大家先看看上面p②⬆️的法条规定
[私信R]说白了,这里面有一个3%的限定范围,保障买房人的基本利益,超出3%买房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就算不解除合同,也不会损失过多钱款。
国家给了规范,大多数开发商也奉为圭臬按此执行,和平的很。
但个别项目突然在制式合同中将此更改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偷换概念,把3%范围隐去,闭口不提解除合同。
[星R]从法律角度上说,开发商与买房人单独作此约定是合法的,但存在以下风险:
1⃣️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测绘报告完成后依据对自己有利的建面/套内面积核算。
比如约定套内面积核算,结果建面少建几平米,购房单价变高;或约定建面核算,套内面积减少,得房率降低。
2⃣️测绘面积-合同面积差值>3%,购房者无法解除合同,还可能面临高额金钱损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般2⃣️发生的概率比较小,因为开发商在报建过程中也是有3%底线规定的,超过很难过审。
[失望R]如果就很倒霉,风险变成了现实,买房人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来维权,也会有人直接摆烂认栽,kfs钻的就是这个漏洞。
要避免这种情况,合同原则上应当标明多退少补细则:比如按照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如果都存在误差如何协调?是否有限定范围?误差过大如何维权?
如未详细标注,视为语意不详,最终法律上仍可按照国家规定条款维权,法律法规高于一切。
-
关注我,下期跟大家聊聊设计变更,谁是行业公认的“韭菜”?[偷笑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