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女子付了5万元定金,以154万元买下一套88平米新房,不料,当她凑齐全款去收房时,却被房内景象惊呆了,新房内堆满二手家具,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尿 骚 味,地上散落着饮料瓶和食品包装,墙上还挂着工人的脏衣服。调查发现,4楼业主因装修需要,通过物业未更改的统一密码擅自进入,将女子的房子当作临时仓库和工人休息室。更让人气愤的是,装修工人不仅在此午休,还直接在屋内换洗衣服。女子讨要说法,开发商和物业却相互推诿,4楼业主则轻描淡写地说“不知道房子已售出”。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9月18日报道,2024年9月,余倩(化名)通过当地某楼盘销售中心,看中了一套面积约88平方米、总价154万元的住宅。 出于对品牌开发商的信任,余倩与销售方签订了《定金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后续支付尾款并办理收房手续。 遗憾的是,原定交付时间后,楼盘多次延期交房。 余倩出于谨慎,暂未支付剩余房款,但一直与销售方保持沟通,等待正式收房通知。 2025年9月8日,余倩准备支付全款并收房时,打开房门后震惊地发现,屋内堆满二手家具等。 而地面上,有食品包装、饮料瓶、衣物等生活痕迹,一片狼藉。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房间内有明显尿 骚 味,墙面、地面非常脏,不忍直视。 余倩立即联系物业,并报警取证。 经查,占用房屋的是4楼业主王女士(化名)。 王女士说,她购买房屋用于出租,为加快装修进度,将二手家具暂存于余倩所购房屋内,她通过小区保安得知整栋楼初始密码相同,遂自行进入房屋堆放物品。 之后,王女士委托的装修工人曾在屋内午休、换衣,但否认在屋内如厕。 对此,物业公司承认楼栋初始密码未及时更新,存在管理漏洞,但拒绝现场回应责任问题。 开发商销售方则承认物业监管存在问题,但强调余倩未付尾款前尚未取得产权,建议“私下协商”解决。 4楼业主王女士承认占用行为,但称“不知房屋已售出”,并表示愿搬离物品但拒绝赔偿。 而装修工人虽然承认中午在屋内休息、换衣,但否认随地小便。 此后,相关单位曾组织调解,余倩提出换房或退房并双倍返还定金主张,并要求物业、开发商及4楼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各方都有不同意见,难以达成一致,一直搁置。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余倩的遭遇该如何评价呢? 1、余倩尚未缴纳尾款,是否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余倩虽然与开发商签署了定金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是,开发商尚未向余倩交房,更未办理产权登记,余倩尚未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 有人说,余倩已经交了定金,应该取得了对涉案房产的物权期待权。 这种观点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在法律层面,物权期待权要求买受人至少签署了购房合同、付完大部分购房款项,且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产,才可以说买受人享有物权期待权。 本案中,余倩与开发商是否已经就涉案房产签署购房合同,暂不确定,可能不享有物权期待权。 2、4楼业主王女士及装修工人擅自占用涉案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王女士未经允许进入涉案房屋并堆放杂物,行为已构成侵权。 此外,装修工人在屋内午休、换衣,导致房间脏乱、有尿 骚 味,这可能涉及对房屋的损害。如果工人确实在屋内随地小便,则构成对房屋的污损,应承担侵权责任。 王女士作为雇主,对工人行为负有监督责任,需承担连带责任。 如前述,余倩可能并不是涉案房产的权属人或合法占有人,不一定是要求王女士立即清除物品并赔偿损失的适格主体。 3、开发商与物业使用统一密码,是否存在管理责任?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公司承认整栋楼使用统一初始密码,且未及时更换,而密码统一导致任何人均可随意进入房屋,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开发商作为销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在交付前,开发商对房屋负有保管责任。 不过,余倩至少取得涉案房产的物权期待权,才有权以此为由主张损害赔偿。 4、余倩有权主张返还双倍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开发商未妥善保管房屋,导致交付失败以及拟交付房产不符合质量标准,开发商作为收受定金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对此,您怎么看?
浙江义乌,一女子付了5万元定金,以154万元买下一套88平米新房,不料,当她凑齐
洋仔说法
2025-09-18 23: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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