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65岁的林阿姨退休后独居,靠刷视频打发时间。今年8月中旬,她在某平台刷

梅姐说法 2025-09-20 23:11:31

浙江杭州,65岁的林阿姨退休后独居,靠刷视频打发时间。今年8月中旬,她在某平台刷到婚恋网,经红娘介绍认识了64岁自称外汇管理局退休返聘的男子。两人聊20天左右确定恋爱关系,七夕男子送花。9月初,男子称给10万彩礼并带她投资,林阿姨又投16万,提现时发现被拉黑,这才知被骗。 65岁的林阿姨退休后,独自住在那套有些陈旧的房子里。儿女都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 今年8月中旬,林阿姨像往常一样刷着视频,突然一个婚恋网的广 告 弹了出来。她本来想直接划走,可转念一想,自己一个人也挺孤单的,说不定能在这上面碰到个合适的人。于是,她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还联系了上面的红娘。 红娘那叫一个热情,电话里声音甜得像蜜一样,一口一个林姐叫着,还说自己特别专业,肯定能给林阿姨介绍个称心如意的老伴。林阿姨被她说得晕头转向,就把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地都说了。 没过几天,红娘就兴高采烈地给林阿姨打电话,说给她介绍了一个特别优秀的男士,64岁,自称是外汇管理局退休返聘的,有文化又有钱。 林阿姨听了,心里有点小激动,赶紧让红娘安排见面。可红娘说现在都是线上先聊聊,合适了再见面,林阿姨觉得也有道理,就加了那男子的联系方式。 两人一开始就聊些家长里短,那男子特别会说话,总是能把林阿姨逗得哈哈大笑。林阿姨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候,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 就这么聊了20天左右,男子突然深情地对林阿姨说,觉得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想和她确定恋爱关系。林阿姨听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七夕那天,林阿姨正坐在家里看电视,突然门铃响了。她打开门一看,是个快 递 小 哥,手里抱着一大束99朵的玫瑰花。 小哥笑着说,这是有人给她订的。林阿姨心里甜滋滋的,不用想也知道是那男子送的。 到了9月初,男子突然神神秘秘地对林阿姨说,自己给她准备了10万彩礼,还说要带她一起投资赚钱,以后日子能过得更好。 林阿姨一开始还有点犹豫,说自己不懂投资,怕赔了。男子拍着胸脯保证,说这个投资特别稳,自己都赚了不少了,还发了个链接给林阿姨,让她跟着自己一起做。 林阿姨看着男子那认真的样子,又想到他平时对自己的好,心里感动得不行,觉得他肯定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于是,她把自己攒了好久的16万养老钱都投了进去。 接下来的几天,林阿姨天天盯着那个投资平台,看着里面的数字一点点往上涨,心里乐开了花。她想着,等提现了,就和男子好好规划一下未来的生活,说不定还能出去旅游旅游呢。 终于到了提现的日子,林阿姨兴奋地打开平台,按照提示操作。可奇怪的是,钱怎么也提不出来。 她赶紧给男子发消息,一点回音都没有。她又打电话,电话里却传来您拨打的号码已停机的提示音。 林阿姨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就这么没了。她后悔自己怎么这么傻,怎么就轻易相信了那个男子的话呢? 等情绪稍微稳定了一些,林阿姨赶紧报了警。可林阿姨心里清楚,这钱大概率是找不回来了。 在这起事件中,自称外汇管理局退休返聘的男子以恋爱为幌子,诱导林阿姨投资并骗取其 16 万元,该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男子通过虚构身份、编造投资谎言,使林阿姨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了自己的财产,骗取金额达 16 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婚恋平台,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责任呢? 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若婚恋平台未对涉事男子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导致其利用虚假身份行骗,平台未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诈骗男子应受到刑事处罚,婚恋平台若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您认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如何更好地平衡各方权益,以达到更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呢?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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