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自动续费”!广东深圳,一女子健身出来后发现收银台没人,于是溜过去给自己的健身卡续了两年会员。会计对账做报表时怎么都对不上,被逼无奈查监控,这才发现女子“自动续费”的神操作。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报警后民警竟然不予立案。 据小强热线9月20日报道,一健身房称,几天前店里的对账做报表,发现账怎么都对不上。 店员也纳闷了,做账这么久,出错有过,对不上账也有过。一般来说,错一分两分钱的账最头疼,这种一次性错几千的是很容易找出来的。 但是她对了好几遍,确信自己分毫不差,但是钱和账就是对不上。 店员头都大了,被逼无奈,只好从头到尾查看当天的监控,想看看能不能查出来点蛛丝马迹。 没想到,这一查,竟然真的查出来了问题。 事发当天,一名女子健身完后走了出来,看见前台没人,女子走过去坐下,还不紧不慢将外衣穿上。 随后,女子竟然玩起了收银台上的电脑,女子用鼠标在系统里面一阵操作,随后又打起了字,捣鼓了一会就离开了。 店员立即查看那个时间点收银系统里的项目变化,结果发现一张健身卡续了两年费,这个费用和对不上的数额正好相同。 经过仔细对比查看,续费的卡就是那名女子自己的! 问题终于找到了,店员也气笑了,在上报后,店里果断报了警。 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民警称女子没有造成店里的实际损失,不予立案。 大家非常郁闷,女子虽然只是给自己续了两年会员,店里也没有实际损失,但是会员是要花钱买的,女子这种行为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店里没办法,只好将女子自己续上去的数据予以删除,并将女子的所作所为发了出去,让大家评评理。 那么,女子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她是否构成盗窃?民警不予立案是否有法律依据? 1、女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具体来说,女子并非健身房工作人员,不具备操作收银系统为自己续费的代理权,她私自操作续费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健身房作为被代理人,有权拒绝追认该行为。 也就是说,女子的续费行为对健身房不产生法律效力,健身房选择删除女子私自续上去的数据,实际上就是对该无权代理行为的否认。 2、女子私自给自己续费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本质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女子私自为自己续费,虽然有主观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但是她私自操作后,健身房并没有财产损失。 也就是说,女子改动的只是她自己健身卡的数据,她虽然受益了,却没有人遭受到实际的财产损失。 所以说,女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民警不予立案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女子的行为并非毫无过错。她私自给自己续费,扰乱了健身房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虽然健身房最终没有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但女子私自操作收银系统的行为,客观上影响了店里对账等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从这个层面讲,女子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最后,女子为什么会操作健身房的收银系统?您怎么看?
这才是真“自动续费”!广东深圳,一女子健身出来后发现收银台没人,于是溜过去给自己
梅姐说法
2025-09-20 2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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