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夫妻懵了!抵押房产借100万还159万,典当行仍要近百万,二审判决大反转

百态小花园 2025-10-18 10:28:21

“太离谱了!” 江苏一对夫妻为筹钱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款 100 万元。可夫妻俩 4 年内累计还款 159 万元后,竟被典当行告知仍需偿还近百万元。因拒绝支付,对方将其诉至法院 —— 一审法院判决夫妻需继续还款,二审判决却亮了! 家住江苏南通的孙先生与妻子刘芳(化名),曾遭遇人生中最艰难的困境。两人经营着一家小型建材公司,原本虽辛苦但能维持生计,可突如其来的行业调整让公司资金链断裂:几十万元货款被拖欠,供应商催款不断,他们不得不四处筹钱续命。 孙先生试过向亲友拆借,也咨询过银行贷款,可因公司账目不够理想,银行贷款申请被拒。就在走投无路时,朋友推荐了当地一家 “放款快、手续少” 的典当行,夫妻俩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上门。 孙先生至今记得那天的场景:典当行经理穿着笔挺西装,语气干练地说:“我们可立刻放款 100 万元,但需以你的房产做抵押,月息 1.5%,期限一年,到期可续。” 急于救急的孙先生当场签了合同,跟着经理完成转账、签字、按手印等流程。可就在放款时,经理轻描淡写补了句:“要先扣除 2.5 万元服务费和评估费,实际到你账户是 97.5 万元。” 孙先生虽有些在意,但想着能拿到钱救公司,便没多计较。 拿到 97.5 万元后,夫妻俩火速支付供应商欠款、结清部分货款,公司生意渐渐有了起色。可他们没料到,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一年后,典当行来电催续期,孙先生如约还款,对方却要求额外缴纳几万元 “展期费”。尽管心里不满,为了不影响公司运营,他还是照付了。如此反复四年,孙先生夫妻累计支付本金、利息及各类费用共 159 万元。在他们看来,这笔债务早该结清,可当孙先生要求解除房产抵押、取回房产证时,典当行却告知:“还欠近 100 万元!” “这怎么可能?” 刘芳当场愣住,连夜翻出所有转账记录、合同条款逐笔核算,结果让夫妻俩倒吸凉气 —— 利息竟被滚成天价,部分月份利率甚至接近 40%!第二天,他们带着材料找典当行理论,经理却一脸从容:“我们都是按合同办事,你们签字画押的,没问题。” “我们借 100 万,实际只拿到 97.5 万,却还了 159 万,还欠你什么?这是吃人不吐骨头!” 刘芳气得浑身发抖,典当行却态度强硬:“不还钱就起诉,到时候房子被拍卖,后果你们自负。” 很快,典当行真的将孙先生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剩余 “欠款” 近百万元。一审案件因双方账目复杂,审理持续了半年多。庭审中,典当行律师搬出合同条款,声称所有费用均为 “合法约定”,且借款属民间借贷,不受银行利率限制。孙先生气得面红耳赤:“他们说借 100 万,实际只给 97.5 万,却让我按 100 万计息!这不是明抢吗?” 可一审法院竟以 “合同约定明确、双方自愿” 为由,判决孙先生夫妻需继续偿还剩余款项。这个结果让夫妻俩几乎崩溃,刘芳当庭落泪:“我们辛苦打拼一辈子,不该被这样欺负!” 不愿认栽的孙先生决定上诉。2025 年 9 月 17 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法官直指核心问题:“你们放款 100 万,却仅发放 97.5 万,还按 100 万计息,这是否符合金融管理规定?” 典当行律师顿时语塞,支吾着辩解:“这是行业惯例……” “违法的惯例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法官当场反驳,随后组织重新核算:确认实际借款本金应为 97.5 万元,典当行收取的部分费用需计入利息总额,而以 159 万元还款额计算,年化利率已远超法定 24% 的上限。 最终,南通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典当行预先扣除的 2.5 万元属违法 “砍头息”;按合法年利率重新计算后,孙先生夫妻已足额偿还全部本息;驳回典当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结果的瞬间,刘芳泪如雨下,紧紧握着丈夫的手哽咽道:“我们终于等到了公道。” 孙先生也长舒一口气,眼里闪着泪光:“四年了,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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