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喂药杀子案”开庭在即:失责父亲的滔天罪恶与母亲血泪控诉下的法律拷问。 2025年5月22日凌晨,万籁俱寂,当人们沉睡之时。贵州省凤冈县一处寻常百姓家。本该是儿女熟睡的安眠之所,转眼却成死亡牢笼。 在夫妻情感纠葛的阴影下,32岁的刘某杰竟向年仅10岁和7岁的无辜儿女强行或诱骗灌服毒性农药。 两个鲜活稚嫩的生命迅速衰竭,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最终仍在痛苦中逝去。刘某杰本人行凶后试图自杀,但被救起生还。当日,刘某杰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该案一审将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9时,在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孩子母亲哭诉:放弃民事索赔,只求重判。短短五字,凝聚着一颗破碎母亲全部的悲伤与控诉。 @法律有道 一、刑法视角下的罪与罚:罪孽深重,挑战人伦底线。 刘某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且本案情节足以震惊社会: 一是对象残忍:杀害对象是两名无抵抗能力的亲生幼子(被害人年仅10岁和7岁),是典型的针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刑法》明确将杀害“老人、儿童”等对象作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二是数量恶劣:一次性造成两人死亡,结果极其严重。 三是方式冷血:采用强行喂服农药的手段杀害儿童,其残忍程度与违背基本人伦的程度超出常人想象。 四是动机卑劣:虽动机细节有待法庭查实(家庭情感纠纷),但其利用作为父亲的身份进行加害,并明显将子女作为解决成人矛盾的牺牲品,主观恶性极其巨大。 本案几乎全部指向情节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行为。基于以上,根据《刑法》规定,刘某杰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最低也应是长期的、甚至终身的自由刑(无期徒刑)。 几乎不存在因“自首”、“激情犯罪”等因素获得显著减轻处罚的空间,被害人亲属放弃民事求偿并要求重判的态度,更强化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可能(尽管最终由法院依法独立裁判)。 二、法院程序的关键观察点 一是法院层级:本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符合程序要求。 二是庭审焦点:法院需彻查作案过程、手段细节、直接犯罪动机、行凶时的精神状况(是否存在精神疾病或障碍需专业鉴定验证)、有无其他从重或(极少可能)从轻情节。 三是公开审理:本案性质恶劣且社会高度关注,大概率公开审理(部分可能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或造成二次伤害的内容依法除外)。判决结果或相关通报将是公众关切的“司法正义答卷”。 三、悲剧之后,我们当思索什么? 这起人间惨剧是对基本人伦底线的彻底践踏。一位父亲,本当如山如盾守护儿女,却亲手将其推入深渊,以孩子的生命作为成人矛盾的祭品,其行为之残忍、人性之沦丧,无可辩驳。母亲黄某飞沉痛放弃赔偿诉求,唯求“重判”,其痛与恨字字穿心。 司法必须拿出最坚实的回应——让法律成为最后的“父亲”,担起保护弱者的职责。刘某杰的暴行抹杀了亲情,但希望法律的利剑能划破黑夜,还孩子们一个公正,给社会一个交代。 关注@法律有道一起析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