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郡县一般具有三个特点,战国时郡县有自己的特点,与后世不同,只是到了“百代犹

尼山历史 2025-10-29 23:43:57

战国时郡县一般具有三个特点,战国时郡县有自己的特点,与后世不同,只是到了“百代犹行秦政制”后,郡县制才得以全面完善。 第一,战国时期的县一度比郡大。一般来说,县产生于春秋初期,而郡则产生于春秋末年,郡的面积可能比县要大,但是其地位一开始要比县低。赵简子战前许愿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 哀公二年》)。县统于郡的制度最初出现在三晋,后影响于诸国。 第二,郡县的设置最初都出现在边地,带有边防的性质。一般都直属于国君统一管理,以便随时加强边防力量。有的县是由新兼并的小国改建而成。到了春秋中期,楚国就新设了不少县,有所谓九县之说。秦国在战国初期,也是不断在东部边境设县,比如先后在频阳、陕、栎阳等地设县。 第三,郡县甚至可以世袭。比如楚的申县,第一个县公为申公斗班,而继任者就是其子申公斗克。再如晋的原县,第一个县大夫为赵衰,亦称原季,继任者就是其子赵同,亦称原同。 柳宗原在其《封建论》中,在说到郡县制的好处时认为,封建之郡国可能会造反,但郡县不会造反,因其长官由中央任免,权力受限,不具备造反的条件与能力。这也是为什么秦以后王朝都要“百代犹行秦政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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