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看完农机展返程,通过平台叫了网约车,由于会展中心区域限行,司机让他走到几百米外的位置上车。男子拖着行李箱的匆忙赶去,上车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司机就怒气冲冲地吼道:“等你三分钟了!知不知道那里根本不能停车?”随即用当地方言辱 骂,甚至说出“不坐就滚蛋”。事后,网约车平台查实司机辱 骂乘客,永久封禁了其账号。更让男子意外的是,他在路边接连询问多辆出租车,司机一听要去的地方,都摆手拒绝打表,直接报价:“100块,走不走?”尔后,男子正常打车才花费33元。 近日,王哲(化名)从外地过来参加农机展,结束后,拖着行李箱走出展厅,脸上带着参展后的疲惫与满足,计划返回位于酒店,为次日返程做准备。 由于不熟悉武汉街道,王哲像多数年轻人一样,习惯性打开手机上的网约车平台,输入酒店地址,以系统自动定位地址为上车点。 接单的网约车司机李师傅(化名)很快拨通电话:“会展中心里面车进不去,你得到旁边路口来!” 王哲虽对路线茫然,仍连声应道:“没事,我走过去,您稍等。” 王哲拖着行李穿过人流,按照李师傅描述的方位疾步前行。 几百米的路程,王哲走了几分钟,途中,他收到平台提示“司机已到达约定地点”。 然而,当王哲气喘吁吁拉开后座车门时,迎来的却是劈头盖脸的斥责:“你知不知道那里根本不能停车?等你三分钟连人影都没有!” 王哲试图解释自己对路况不熟,但李师傅情绪激动,方言与脏话交织:“你M卖 批!不懂规矩打什么车?不坐就滚蛋!”说罢竟直接挥手驱赶。 王哲愣在原地,他从未想过,一次普通的打车会演变成这样。冷静片刻后,他掏出手机录像留存证据,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在派出所,王哲向警方完整陈述了经过,并提供录音录像。他强调:“我可以体谅司机等待的焦虑,但辱 骂乘客已超出服务底线。” 警方依法制作笔录,并告知此类纠纷可同步向网约车平台投诉。 当日下午,王哲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提交投诉。 次日,平台官方回复称:“经核实司机存在辱 骂乘客、违反服务规范的行为,已永久封禁其账号并取消运营资质。” 事件并未终结。王哲在会展中心路边尝试改乘出租车,却遭遇更令人瞠目的乱象:连续询问多辆出租车,司机均拒绝打表,对9公里路程统一报价100元。 一名司机理直气壮道:“这段路经常堵车,打表亏本!” 随后,王哲问了一圈才遇上一辆愿打表的出租车,实际支付33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1、网约车司机李师傅的辱 骂行为该如何处罚?平台封禁是否于法有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李师傅出于对等待时间的不满,故意对王哲进行辱 骂,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且事发场景是在公众场合,属于公然辱骂行为,符合治安违法特征。 王哲选择报警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维权举措,公安机关接警后,依法制作笔录,并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即可依法对李师傅作出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同时,网约车司机李师傅的行为也属于根本违约。 当王哲通过网约车平台成功下单,李师傅接单的那一刻起,双方之间即成立了一份以网络预约形式订立的客运服务合同。 王哲的义务是支付车费并在约定地点上车,李师傅及平台方的义务是将王哲安全、准时、文明地送达目的地。 而李师傅在乘客王哲上车后,非但未继续履行运输义务,反而进行辱 骂并驱赶乘客,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了根本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王哲完全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平台永久封禁司机的措施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行使合同权利,且李师傅对乘客态度恶劣显然属于违反规则的情形, 平台对李师傅的永久封禁决定,是基于其严重违约及违规事实,依据双方合同及平台规则作出的正当处理,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3、出租车司机“一口价”行为是否违法?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部分出租车司机拒绝使用计价器,并擅自提出远高于正常运价的“一口价100元”,直接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行为。 结合该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主管部门依法可以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