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一女子在网上花108元订房,入住半小时后,以行程有变为由,要求退房退款

梅姐说法 2025-10-31 21:16:17

海南三亚,一女子在网上花108元订房,入住半小时后,以行程有变为由,要求退房退款,酒店按规定拒绝了她的要求,提出可以给免费升级房间,但被女子拒绝了,女子不依不饶,先投诉,后又报了警,还打开水龙头,把被褥等扔进卫生间,洗漱用品倒在被褥上打开花洒,让酒店直接损失了2万多元,酒店报了警,处理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这事,发生在三亚,主角是位从江西来的女顾客,她到三亚后,在网上瞅见一家酒店有特价房,才108元一晚,没多想就订了。 等她到了酒店,办好入住手续,进房间也就半小时,突然就跟前台说行程变了,得退房退款。 酒店的前台店员挺客气,跟她解释,按规定,已经实际入住的房间,这钱退不了,而且房间得一客一换,清洁费用也得算进去。 酒店店长想着别把事闹大,还主动提出给她免费升级房间,本以为这能安抚住她,谁知道这女子根本不领情,坚持要退房退款,态度特别强硬。 见酒店不肯松口,女子转身就打了投诉电话,把酒店一顿说。挂了投诉电话,她还不罢休,又直接报了警。 民警来了之后,了解了下情况,让她先冷静冷静。 女子回到房间后越想越气,到了第二天早上,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大厅顶棚开始滴水。一开始还以为是不小心洒的,可这水越滴越多,感觉不对劲,赶紧安排人排查。 顺着水迹找过去,发现是从那女子的房间流出来的,工作人员赶紧去敲门,敲了半天没人应,用备用房卡打开门一看,眼前的一幕把大家都惊呆了。 房间里严重积水,都快没过脚面了,被褥全被扔进了卫生间,洗漱用品乱七八糟地倒在上面,水龙头和花洒还一直开着,水一直地流,整个房间就像个水帘洞。 酒店赶紧安排人关水、清理积水,同时估算损失,这一算不要紧,直接损失超过2万,这还不算后续重新布置房间、更换物品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这回,酒店直接报了警。民警赶到后,把女子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女子一开始还嘴硬,不承认自己干的事。 可酒店前台很快提供了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还有房间物品损坏清单,证据确凿。 女子一看躲不过去了,承认自己因为没退成房费,心里窝火,一时冲动才干了糊涂事。 她知道自己闯了祸,主动提出愿意赔偿酒店的损失,经过协商,女子自愿赔偿酒店3万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酒店也不想把事闹大,接受了赔偿,这事就算暂时解决了。 这女子为了108元的房费,干出这么荒唐的事,实在是不应该,本来只是一点小纠纷,好好沟通就能解决,可她非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果赔了钱,还闹得不愉快。 酒店也很无奈,按照规定处理,已经做得挺到位了,可女子不依不饶,最后把房间弄成那样,给酒店造成了损失。 有人认为,女子故意打开水龙头、损坏酒店财物,造成酒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除了赔偿酒店损失外,她是否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她这种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为什么此事中,可以协商赔偿后不负行政或刑事处罚呢? 针对以上问题,做以下分析: 1,酒店按规定,实际入住的房间不退费,还提出免费升级房间,这属于合理履行合同义务。 规则,一般是双方预订时默认的,女顾客定了房间,就意味着接受规则。酒店主动升级房间,已经是超出合同义务的让步,但她不领情,这就为后续冲突埋下伏笔。 2,女顾客为了退108元房费,故意打开水龙头让房间积水、把被褥扔进卫生间、倒洗漱用品还开花洒,这明显是故意毁坏酒店财物。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她这行为,算不算犯罪呢? 关键看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故意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数额较大。她造成酒店直接损失2万多元,远超这个标准,从金额上看,是符合犯罪构成的。 3,为什么最后没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而是通过协商赔偿解决呢? 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里有相对不起诉和刑事和解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女顾客在民警介入后,承认错误、主动提出赔偿3万,酒店也接受了赔偿达成和解。 这说明她有悔罪表现,且赔偿弥补了酒店损失,双方矛盾化解。 从危害性看,她没有前科、是冲动行为,事后积极弥补,所以民警和酒店,最终选择了协商处理此事。 总的来说,女顾客的行为,已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理论上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她积极赔偿获谅解,最终通过民事赔偿解决,避免了刑事处罚。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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