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报道,上海一男子给母亲办丧事时才知道,母亲数百万的房产只给了3个女儿

小野怪下士 2025-10-31 23:21:26

10月30日报道,上海一男子给母亲办丧事时才知道,母亲数百万的房产只给了3个女儿,他这独子一毛钱没捞到。盛怒之下要求姐妹们放弃房产,遭拒后竟将老母骨灰扣留,不准下葬。 这起冲击人伦底线的事件,近日由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最终让老人骨灰在搁置七个月后得以入土为安。 原来陈阿姨夫妇早已购置合葬墓地,墓穴使用人登记为老两口,认购人则是儿子王某。 王某在母亲2022年病逝后,才发现公证遗嘱将房产主要留给三个姐姐。 他随即以母亲骨灰为要挟筹码,强硬要求姐姐们书面放弃继承权。 甚至告知墓园:“我不到场,谁都不能落葬!” 这场遗产纠纷让陈阿姨的骨灰在殡仪馆搁置长达七个月,无法与早逝的丈夫合葬。 三姐妹无奈之下,只能将弟弟王某与墓园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书直指人伦底线——王某作为儿子,以遗产争议拒绝母亲落葬,严重违背中华民族“入土为安”的传统伦理。 法官在判决中强调,墓穴是为陈阿姨夫妇特定购买,陈阿姨享有使用权。 这起案件绝非孤例。北京也曾有长子因财产纠纷,拒绝让去世近两年的父亲与母亲合葬。 法院当时明确指出,安葬死者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因财产争议而阻挠。 法律与伦理在这场悲剧中形成了坚实共识。上海法院的判决引用了《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将子女妥善安葬父母纳入传统伦理范畴。 那些试图以骨灰为筹码争取遗产的行为,绝不会得到司法支持。 辽宁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甚至因继承人拒不安葬被继承人,而暂时驳回了其分割遗产的请求。 法官引用“百善孝为先”的古训,指出孝顺不因父母经济状况而改变。 上海这起案件判决时,恰逢青浦区成立“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基地”。 法检两院与民政局联合会签文件,构筑老年人司法保护网。 若子女不孝,法律自有公正。上海曾有过离家30年不尽孝的独子,在父母双亡后要求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其因遗弃行为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的真正意义,从来不只是财产分配,更是一个家庭情感与责任的最终体现。 那些在父母生前尽心照顾的子女,法律也会给予相应考量。 陈阿姨早早立下遗嘱分配财产,或许正是对每个子女品性的最终评判。 她用最冷静的方式,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当亲情在财产面前崩塌,我们失去的何止是钱财?那是血脉相连的温情,是世代传承的伦理根基。 一具冰冷的骨灰盒,照出了人性最阴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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