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己的钱,还要自证清白?”山东东营,一名律师出差赶上朋友婚礼,便想着到银行取现包红包,原本几分钟的简单取款,竟变成了一场耗时耗力的“隐私审查”,甚至最后还报了警。那名律师当时就感觉仿佛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让人心里很是不舒服! 来源:【第一财经】 周律师原计划取款4万元,但因银行卡转账限额为2万元,他只能在柜台办理。他原以为这只是个简单流程,却没想到遭遇了一场“审问”! 柜员不仅坚持要求他说明取款用途,还进一步追问:“具体是买什么?”甚至翻出他上个月的交易记录,询问某日一名叫某某某的人给他转账若干元是什么钱! 周律师对此感到震惊与不解。他向柜员解释,根据央行规定,取款低于5万元没有义务说明用途。但柜员毫不退让,坚称“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就要说明用途,否则无法取现”! 更让周律师无法接受的是,当他坚持不透露隐私信息时,柜员表示已打电话给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电话无人接听,“只能让反诈中心出警来向你核实了”! 事件引发关注后,涉事银行与反诈中心却各执一词。 涉事银行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执行东营市反诈中心的要求,“为了防止电信诈骗,保护市民的资金安全”。该行另一工作人员还表示,取款1万元以上需要做“备案”! 而东营市反诈中心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取款是否询问资金用途“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反诈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银行应根据取款账户的资金流水情况、取款人行为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尽职调查! 对于用户不配合的情况,反诈中心明确表示“银行不能阻碍用户办理相关业务”。这一说法与律师的实际遭遇形成鲜明对比! 周律师认为,银行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他在网上发文表示:“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 他指出,“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是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周律师最终没有取款,银行领导出面后表示可以办理。他感慨道:“所谓的规定,有的时候是死规定,而有的时候,又是可以变通的。取决于领导的所谓心情”。 银行执行反诈任务,保护客户资金安全,本是职责所在。但当措施执行过于僵化,甚至“层层加码”时,反而会给公众“添堵”! 反诈工作的核心应是精准识别风险,而非无差别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