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忘了提前通知吗?”河南驻马店,一村民家的耕地,在没有得到任何提醒和通知的

梅姐说法 2025-11-07 18:20:16

“真的是忘了提前通知吗?”河南驻马店,一村民家的耕地,在没有得到任何提醒和通知的前提下,开槽机突然闯入并开始施工,导致近一亩的耕地不能正常种植小麦。村民婶婶找到施工方索要说法,对方声称为了铺建灌溉机井和铺设电缆,但对于没有通知和补偿问题却闭口不谈。为了维权婶婶尝试制止施工方,不料竟被民警带走调查了3个小时。 新华网十一月七号报道了这则河南农户家中耕地无故遭开槽机碾压,接近一亩地被压实,无法种冬小麦的新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来到十一月四号下午三点半左右,一辆大型开槽机突然就开到了位于驻马店市新蔡县龙口镇王女士家的自留地里,随后就开始了施工作业。 当时正好王女士不在家,她的婶婶发现后,赶紧过来阻止。 许是施工方的态度比较强势,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僵持间民警也赶到现场,但他们来不是协调争端的,也不是阻止施工的,反而是直接将王女士婶婶带走调查。 事后有村民通知了王女士,她这才急匆匆的赶回了家。 看着眼前被开槽机挖的“千疮百孔”的耕地,王女士急得都哭了起来,要知道她们一家都是靠务农为生,眼下正是冬季小麦播种的时间,可自家这一亩多地被挖了不说,开槽机这反复碾压,地面已经被压得很硬实了,加上之前的阴雨天气,这块地已经不适合耕种了。 眼下还有一个更棘手的情况,那就是婶婶还被民警带走调查了,她还是来帮自家维权才被带走的。 好在当晚的八点半左右,婶婶就被放出来了。 等王女士带婶婶返回村子时,再去耕地检查时,才发现电缆已经铺完了,施工团队也离开了,可此时的耕地已经被挖的一大糊涂,四处散落的土块更是深深刺痛了王女士的内心。 王女士怎么也不能理解,这种铺设电缆的行为,肯定都是政府方面的行为,可为什么没人来通知自己呢?就算事发突然,来不及通知,那起码该有人来协商赔偿的问题吧? 现在倒好,婶婶只是上去帮忙询问情况,就被民警带走关了3个小时;这块地现在不能播种了,带来的损失谁来负责? 越想越憋屈的王女士,选择将此事发到网上,很快引发了热议。 有少部分网友表示,这铺设电缆和建设灌溉机井是利民的好事,特别是后者,能改善灌溉条件,这样以后即使碰到大旱,也能及时放水灌溉了;也有更多人表示,就算是为了方便村民,那也不能在没有通知的前提下,就强行施工,这明显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就在舆论持续发酵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出面表示,这事确实是有些误会,对于没有提前通知村委、村民就开工的行为表达了歉意,但这不会影响后续的耕地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施工方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该事件中,相关部门安排的施工方,在王女士的自耕地铺设电缆和建设灌溉机井,出发点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这种性质上的征收或使用,起码要通知当地村委或村民,而不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前提下私自开工,在程序问题上存在严重失误,违反了上述法规。 2、如何评价王女士婶婶被带走调查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调解处理;调解实施要求: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查明事实,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王女士婶婶和施工方发生了矛盾,接到报案后民警依法介入处理,事后为了查明真相就婶婶带走调查,并在3个小时后将其释放,程序上没有问题。 3、王女士将如何维权呢?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女士想要赔偿,就要证明铺设电缆的行为,确实影响了正常的冬种,并证明由此带来的具体损失,这样才能要求相关部门赔偿。 当然,就算王女士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但私自铺设电缆的行为,本就存在程序上的失误问题,无论如何相关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善后问题。 那么,对于这事你怎么看呢?评论区见!

0 阅读:58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